綜合協調本局的重要事務;負責起草年度工作計劃,撰寫年度工作報告,起草總體綜合性文件;負責文件、電報、電話的操作和管理;負責局務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局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實施和監督;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保密、安全、信息、新聞宣傳和社區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處理NPC代表和CPPCC委員的建議;協調與兄弟城市的教育合作和對口支援;負責研究教育改革和發展戰略,對教育重大問題進行政策研究;起草地方教育規範性文件;指導教育系統法制建設,組織協調教育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執法檢查;協調農村、城市和企業的綜合教育改革;牽頭承辦本局教育行政復議和訴訟。負責信訪工作。
組織人事部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黨建工作;承擔黨組織換屆選舉的相關工作;指導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負責幹部管理工作;研究學校黨建工作的重要問題;負責統戰和知識分子工作,指導學校做好民主黨派工作,推動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學校工會、* *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開展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群團工作和老幹部工作;負責制定全市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規劃;負責人事、勞動工資、保險福利、機構編制、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職工培訓、技術等級和崗位設置;協調和指導學校及直屬事業單位內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負責教師資格認證;負責協調教育部門領導的相關培訓工作;統籌管理和指導教育系統的考評、表彰、獎懲工作;制定師範畢業生就業分配計劃並組織實施。
廣告部
規劃和指導學校的思想道德建設;指導學生德育、教師思想政治工作和學校穩定工作;指導學校宣傳工作和思想理論建設、輿論陣地建設、校園文化等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學生社會實踐,負責中小學生德育規劃。
中學教育部門
負責起草和實施普通中學發展規劃,負責中學教育布局結構的調整和辦學體制、教材合作、內部設備、教研、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和改革;負責全市初級中等義務教育的實施、鞏固、提高、檢查和指導;負責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普通高中新生入學審批和局機關所屬應屆高中畢業生、初中畢業生畢業證書的審核發放;協助相關辦公室組織中考;負責市區中學的業務指導;根據省級標準,評估確定省級示範初中,指導協調市區初中招生工作,指導協調社會力量舉辦中等教育的相關工作;指導和協調中學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的培訓工作。
初等教育司
負責全市教師進修學校和小學的教育教學管理;負責實施、鞏固和提高全市初等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制定初等教育發展規劃、布局結構調整和管理體制改革,貫徹落實省、市關於初等教育的有關方針政策,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初等教育質量和效益;做好殘疾兒童入學、鞏固和分類教學的指導工作;指導和協調小學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的培訓工作;負責實施幼兒教育法律法規,根據國家和省有關幼兒教育發展的政策,制定本地幼兒教育綜合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幼兒園的業務指導、視導和評估,辦好示範幼兒園,指導學前教育科研工作;根據省級標準,評估確定省級示範性實驗小學、實驗幼兒園和示範性特殊教育學校;指導協調城區小學招生和就近入學工作,引導民辦小學和社會力量辦園。
職業教育和社會教育司
統籌管理普通和成人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做好職業教育發展規劃、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指導職業教育和成人文化技術教育的教學改革和教材建設,研究制定教學計劃和教育質量評價標準;負責普通和成人中等技術學校學籍管理;指導學校實驗室和實習基地的建設,以及圖書和教學儀器設備的配置;負責普通和成人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制度改革,指導學生德育和教師思想政治工作;引導社會力量興辦各類學校,批準和管理社會力量辦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