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占領是合法的還是非法的,那麽世界上最可恨的是什麽?職業?應該是人販子!
微信朋友圈壹度發起呼籲,被很多人轉發,形成了壹段時間的朋友圈刷屏效應!訴求很簡單,就是要求立法規定?賣孩子?人販子,壹律判死刑!否則不足以震懾人販子!
這個呼籲是大力提出的,但是意見沒有被立法機關采納!
立法機關是否不重視人民的呼聲?其實有些人不懂法律,不懂立法技術。
他們認為這樣的立法可以有效打擊拐賣人口犯罪。他們不知道的是,這樣的立法實際上會增加被拐賣婦女兒童的殺害率!
第壹,嚴懲不貸就壹定是好事嗎?
許多人認為,最有效的打擊犯罪的方法是在法律中規定更嚴厲的懲罰,否則不足以震懾犯罪分子!
其實古代封建王朝也確實是這樣的想法。統治階級認為法律越嚴厲越好,否則每個人都可能是罪犯!對於壹些謀反的大罪,妳會在年內受到懲罰!(就是活壹千塊錢!註意,淩遲的劊子手是最熟練的,因為法律要求?直播?所以,如果犯人在砍夠1000刀之前就死了,那就是不合格的處決,會受到懲罰的!)。
當時的法律除了對罪犯嚴刑拷打外,還對壹些特定的重大犯罪實行坐在壹起的制度。如果是謀反,會對九大氏族進行懲罰,以保證大家為了自身的安全,第壹時間向官方報告謀反的信息。
但是,就算有酷刑,牽連到九大家族,造反的還是要造反,造反的還是要造反。
為什麽?因為沒有出路!
在中國法制史上,秦朝的法律是最嚴厲的。秦律不僅搞坐合制,還搞互保制。
換句話說,不僅妳的親戚會因為妳違法而逮捕妳,就連妳的鄰居也會因為妳違法而逮捕妳。妳說妳不知道?那是妳自己的問題。誰讓妳不要擔心的?查詢身邊違法的事情是妳的法律義務。做不好就要受罰!壹點都不委屈!
為什麽秦朝晚上不接路關門?因為秦律對盜竊罪的處罰是極其嚴重的!撿遺體被視為偷竊,被舉報會被處罰,而偷壹塊錢會被流放,數額較大的會被斬首!
陳勝和光武起義也因為大雨錯過了行程,所以依法應該斬首。反正都死了,簡直反了!
秦國法律太嚴,不給罪犯留活路,所以成了短命王朝!
以史為鑒!懲罰嚴厲不壹定是好事!亂世可以用重典治,太平盛世還是用重典,就是不能讓老百姓好過!
第二,法律必須給罪犯留有余地。
壹部好的法律根據不同的犯罪行為有相應的懲罰,比如輕罪輕罰,重罪重罰,以此來彰顯法律的正義與公平!如果懲罰不是循序漸進,而是采取壹刀切的方式,會讓很多罪犯壹旦走上犯罪道路就沒有回頭路!
比如,法律以打擊強奸、搶劫為目的,規定凡犯強奸罪、搶劫罪的,壹律判處死刑。
這樣的規定會有什麽後果?
壹方面犯罪率肯定會降低,但另壹方面受害者被殺的概率會大大增加!
因為,反正我們都是凡人,要麽不犯罪,要麽就得犯罪!壹旦強奸或搶劫讓某人活著,就意味著妳是死刑,所以還不如殺了他們!
在這壹點上,法律沒有辦法處理強奸或者搶劫?殺人滅口嗎?還會有附加刑,因為反正已經是死刑了。還能有什麽別的威懾?規定槍斃兩次對犯罪分子沒有威懾作用!
所以,在刑法中,直接對某壹罪名規定死刑是極其罕見的!
起初,在刑法典的立法過程中,為了突出打擊綁架罪的重點,建議稿規定綁架罪直接判處死刑。經過討論,認為不合適,因為如果規定綁架罪直接判死刑,那就意味著人質基本沒有逃脫的希望了!
對於綁匪來說,反正都是死。現在他們被綁架了,就意味著壹旦被抓,就要被判死刑。留他們活口只會增加他們被判死刑的幾率,所以殺了他們是必然的選擇。
因此,1997年刑法典關於綁架罪的規定將綁架罪分為兩類: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造成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
但在司法實踐中,這樣的規定還是過於死板,很多情況下,綁匪會面臨無所適從的問題。
綁架的起點是十年,至少說明是超級重罪!在綁架過程中,雖然沒有?撕票?行為,但造成被綁架人死亡(包括被綁架人因綁架死亡或者在逃跑過程中意外摔倒等。),綁匪是死路壹條!
所以如果綁匪綁架了幾名人質,雖然他沒有殺人的意圖,但是在綁架的過程中有人質的意外死亡。綁匪害怕曝光會導致自己被判死刑,決心殺死所有人質以達到息事寧人的目的。這些本來不會死的人質,正是因為法律沒有給綁匪留有余地,才導致了他們的死亡。
基於此,《刑法修正案七》、《修正案九》對綁架罪進行了兩次修改,最終規定成為: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前後對比,可以發現條文的完善體現在以下幾個地方:
1.導致綁匪死亡的情節僅限於故意傷害的前提,對於這種情況有兩個級別的量刑,即無期徒刑和死刑。這個罪犯可能不會被判死刑,但還有活下去的希望。
2.增加了壹個減輕處罰的情節。如果情節較輕,會被判處5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也就是說如果綁匪能善待人質甚至主動釋放,可以爭取較輕的刑期,比原來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多了壹個選擇,促使綁匪盡可能的保全自己的善念。
綁架罪修改後,人質生還概率大大提高。很多人質其實並不知道立法的改變導致了他們生存概率的巨大變化!真不知道該感謝誰能活下來!
如果規定人販子會被判死刑會怎麽樣?
看了綁架罪的修改過程,不知道妳明白立法需要考慮多少因素了嗎?
除了打擊犯罪,立法還必須考慮整體社會效果。如果很多人不必為了降低犯罪率而簡單地去死,實際上會降低輕罪的犯罪率,提高重罪的犯罪率!這完全是得不償失!
每個父母都對人販子深惡痛絕,這是有道理的,但如果父母必須在以下兩者中做出選擇:孩子被活著賣掉和孩子被殺死,父母會選擇哪壹個?很明顯,我希望孩子活著!
只要孩子活著,就有希望把它找回來!
如果法律規定人販子只要被抓就會被判死刑,那麽孩子存活的概率就會大大降低!在拐賣兒童的過程中,人販子壹旦發現事情可能敗露,為了隱藏行蹤,掩蓋證據,會毫不猶豫地殺死孩子,因為這個時候,暴露就意味著逮捕,逮捕就意味著死亡!
也正是基於此,拐賣婦女兒童罪的量刑分為三個檔次。基本型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最後壹檔被判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這種設計的原理是鼓勵人販子保存人最後的善念。如果人販子在拐賣過程中善待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就按照基本型處罰。
人販子在拐賣過程中強奸被拐賣婦女的;欺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強迫賣淫的;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有其他嚴重後果的,加重處罰。
是按二檔還是三檔,要看犯罪的嚴重程度。基本上如果人販子在拐賣過程中致人死亡,壹般會晉升到最高刑。
標簽
法律的立法技術是壹門高深的學問。最科學的量刑不僅能最大限度地打擊犯罪,還能最大限度地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如何做到兩者都需要收集大數據,然後不斷進行修正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