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勢力更加隱蔽,掃黑除惡絕不手軟。
消除黑惡勢力對人民的威脅和滋擾,是當前的壹項緊迫任務。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近年來黑惡勢力有所遏制,但仍大量存在。隨著打擊力度的加大,黑惡勢力的活動逐漸趨於隱蔽,遊走於犯罪與非法之間,同時其組織形式和獲取利益的方式也在發生變化。
“軟暴力”和非暴力的強制手段——為了避免打擊,黑惡勢力之間公開打架等“硬暴力”明顯減少,暴力的特征減弱。更多使用“軟暴力”和非暴力,采取“能嚇不罵,不罵不傷”的戰術,用言語恐嚇、跟蹤騷擾等手段逃避打擊。
披著合法的外衣,更加隱蔽——黑惡勢力大多以“公司”的形式存在,依托經濟實體。壹些經過“改造”和“漂白”的黑惡勢力,組織形式合法化,幕後組織頭目化,打手“市場化”。
滲透的重點領域發生了變化——從過去的采砂、建築等行業轉向物流運輸。還有非法高息借貸平臺的搭建,所謂貸款公司的成立,黑惡勢力犯罪的延伸,再到“軟暴力”討債,對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構成威脅。如“校園貸”,有的還被黑惡勢力控制。
“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和普通犯罪之間還有很多,組成惡勢力團夥,進行違法活動。”在剛剛召開的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電視電話會議上,壹位負責人表示,政法機關將加大打擊力度,對重點地區、重點領域嚴打,絕不手軟。
“掃黑”比“打黑”更全面、更深入,關註程度前所未有。
“現在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和安全的期待越來越高,但黑惡勢力的存在恰恰影響了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徐漢明表示,黨中央、國務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決定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能讓黑惡勢力的存在成為“短板”。
記者註意到,這次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與以往的掃黑除惡大不相同,雖然“掃”與“打”只有壹字之差:
第壹,這次“掃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中共中央、國務院專門下發通知,整合各部門力量,匯聚黨和國家的力量,把這個問題解決好。
第二,過去“打黑”更多的是從社會治安角度出發,強調點對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這次“打黑除惡”是從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角度出發,在更大範圍內更全面、更深入地掃黑除惡,既打擊犯罪,也打擊違法行為。
第三,過去“打擊”多,防範少。這次“掃黃”更加註重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齊抓共管* * *。各行業主管部門明確了打擊違法行為的責任,加大了防範力度。這壹次,參與部門從10多個增加到近30個。
要用“黑傘”掃黑,基層“拍蒼蠅”是關鍵。
要鏟除黑惡勢力生存的土壤,而這個土壤就是基層腐敗的“保護傘”。黑惡勢力之所以能長期稱霸壹方,為非作歹,根本原因就在於有壹個或多個“保護傘”,壹般的黑惡勢力背後都有人支持和縱容。
現實表明,黑惡勢力往往通過結成團夥、行賄送禮、請客吃飯等方式與公職人員勾結。,而壹些抵抗力較弱的官員為了獲取“利益”,甚至通風報信或包庇縱容犯罪分子,充當他們的“保護傘”,讓黑惡勢力無所遁形。
還有壹些領導幹部擔心打黑除惡會影響當地形象和投資環境、個人政績和仕途,不同程度地存在不願打、不敢打、不真打、打得不深等問題,助長了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
從群眾的切身感受來看,基層和身邊的腐敗影響更深、更大。因此,通知明確要求:把反腐敗鬥爭和基層“拍蒼蠅”結合起來,深挖黑惡勢力的“保護傘”。
專家指出,這場運動的重點不僅是打擊黑惡勢力本身,還包括打擊基層腐敗,查處“微腐敗”,加強基層政權和組織建設。
通報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黨員幹部涉黑涉惡作為執紀審查的重點,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發現的“保護傘”問題線索,優先辦理,查處壹起,不管涉及誰,絕不姑息。
“掃黑”需要強有力的“掃把”,就是動員多個部門,形成掃黑合力。徐漢明表示,黨和國家將有效整合各部門資源,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治理手段,形成強大合力,將更加有效地肅清黑惡勢力。
運用法治思維把握“度”,確保“三個效果”的統壹
這次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將更加註重嚴格依法辦案,明確政策邊界,確保辦案質量和效率的統壹,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壹。
據了解,辦案法律適用正在逐步完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於辦理黑惡勢力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進壹步提高執法效率,依法懲治黑惡勢力犯罪及其“保護傘”,使具體案件的辦案標準更加明確。
通知明確要求,要主動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有效控制案件事實、證據、程序和法律適用,禁止刑訊逼供,防止冤假錯案,確保每壹起案件都是鐵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