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強制執行。如果法院判決支付贍養費,但敗訴方拒不履行,勝訴方可向法院申請采取強制措施,如查封、凍結財產甚至司法羈押。
2.被列入失信人名單。如果敗訴壹方有能力支付贍養費而拒不履行,可能會被列入被法院惡意執行的人員名單,受到各種限制,包括限制高消費、影響貸款和投資等。
3.刑事責任。有些情況下,拒不執行判決情節非常嚴重的,可能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從而面臨刑事責任,包括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4.影響孩子的生活和成長。撫養費用於保障子女的基本生活和教育。如果父母壹方不支付撫養費,可能會直接影響子女的生活質量和成長環境。
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方式有:
1.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人的存款;
2.扣押和提取被申請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賣或者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
4.搜查被申請人的隱藏財產;
5.強迫被申請人交付法律文書確定的財產或者文件;
6.強迫被申請人搬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的;
7.執行法律文件中規定的行為;
8.遲延履行期間強制雙倍支付債務利息和支付逾期款項;
9.強制辦理相關產權證過戶手續。
綜上所述,不支付贍養費的後果包括法律制裁、信用懲戒、對孩子的心理傷害以及可能的刑事責任。因此,違約方應盡快履行義務,避免事態進壹步惡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313條
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