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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分析:準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法律行為的壹種。是指行為人在法律規定的條件已經滿足的前提下,表示壹定的內心意思,從而引起壹定的法律效果的行為。準民事法律行為主要包括意思表示行為、意思表示行為和感情表示行為。這三種行為雖然是法律規定的,當然是有效的,但都是以表達某種心理狀態和外部條件為特征,與法律行為非常相似,所以理論上稱為準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四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基於兩個以上當事人的意思壹致設立,也可以單方設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按照法律或者章程規定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作出決議的,該決議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應當采用特定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行為人未經法律規定或者對方同意,不得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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