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很多客戶壹提到個稅清繳,都覺得有點頭大。別著急,想弄懂個稅清繳,只需弄懂下面五個問題就好了,其實它並不復雜。
壹、哪些情況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取得綜合所得的,並且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匯算清繳:
①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後的余額超過6萬元。
②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壹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度減去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
③納稅年度內預繳稅低應納稅額。
④納稅人申請退稅。
二、需要什麽時間去辦理匯算清繳?
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納稅人,就壹定要再所得的次年,例如今年的需要明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內去辦理。
三、需要去什麽地方去辦理匯算清繳?
每個人在向任職、受雇的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如果納稅人他有兩處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情況下,選擇向其中壹處去任職,向受雇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就可以啦。相反,如果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那麽就可向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主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四、在進行匯算清繳的時候應當報送哪些資料?
納稅人在辦理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則應當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請表》,並且壹定不要忘記去準備與收入,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等的相關資料,並且壹定要按規定留存備查或報送!
五、在要進行匯算清繳是個人還是單位辦理?
納稅人他可以通過網絡或者郵寄的方式進行辦理,當然也可以委托扣繳義務人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去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