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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決算

壹般企業都是說匯算清繳,稅務那裏拿表格的,只有很大的企業才要預決算,附<<關於做好中央企業2006年度財務決算和2007年度財務監管工作的通知>>,要大企業才做這個工作,壹般企業出年度會計報表,填稅務匯算清繳表格就行,最多再找會計師事務所和稅務師事務所出個報告(如果工商和稅務有要求或老板想做).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文件

國資發評價[2006]19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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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中央企業2006年度財務決算和

2007年度財務監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

為加強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以下簡稱中央企業)的財務監督,進壹步做好企業財務決算管理工作,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和會計信息質量,推動企業改善財務績效,實現穩健經營,根據《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管理辦法》(國資委令第5號)等有關規定,現就做好中央企業2006年度財務決算和2007年度財務監管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加強財務決算工作組織,明確工作責任。企業財務決算是企業年度財務收支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綜合反映,是對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檢驗,也是出資人考核企業經營業績、評價企業綜合財務績效等監管工作的基本依據。加強中央企業財務決算監督管理,是國資委有效履行出資人職責的重要內容,也是中央企業集團公司加強各級子企業財務監管的有效手段。各中央企業要高度重視財務決算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層層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工作要求,嚴格工作規範。企業總部及各級子企業的負責人、總會計師要親自抓組織落實,財務、投資、內審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明確分工,形成合力,盡早開展財務決算布置培訓,切實抓好各類問題的督促整改,按時保質完成財務決算編制、審核、審計和上報工作。

二、認真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夯實財務決算編制基礎。壹是做好財產清查、債權債務確認工作,特別是對於存貨、往來款項要切實做好盤點、函證、核對等工作,確保賬實、賬證相符。二是認真分析各項資產質量,判斷資產是否存在減值跡象,合理確認減值損失金額。三是組織做好戶數清查工作,對下屬企業(單位)的戶數、管理級次、股權結構、經營狀況等情況要認真組織清理,規範界定財務決算報表合並範圍和級次,並及時報國資委備案。四是加強內部交易以及關聯交易的清理,為內部交易與往來抵銷以及關聯交易信息披露奠定基礎。五是認真梳理年度間財務決算報表編制口徑變更以及會計核算差錯情況,合理確定期初數調整事項。

三、嚴格財務決算工作紀律,確保會計信息全面完整、真實可靠。壹是各企業要嚴格執行國家各項財務會計制度和規定,規範會計核算,全面、真實、準確反映年度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不得存有賬外資產,不得設置賬外賬,不得編造虛假財務報表,不得出現新的潛虧掛賬,不得利用各種手段人為調節利潤。二是要規範制定會計政策、會計估計,準確界定合並範圍,未經備案不得隨意調整。三是按照規定充分披露財務會計信息,不得對重大財務事項隱瞞不報。四是對國資委在企業財務決算批復中指出的問題以及經營管理中的薄弱環節,要積極研究應對措施,加強檢查整改,對於未整改的問題應說明原因,不得回避問題,不得走過場。

四、加強成本費用管理,努力實現降本增效。壹是要高度重視成本費用控制,建立和落實目標成本責任制,組織實施全員、全過程、全要素的成本費用控制體系,加大成本費用的預算控制與考核激勵力度。二是加強購銷管理,按照市場化原則清理和規範關聯方交易,通過集中招標和集中采購等方式,降低經營成本。三是嚴格控制人工成本增長幅度,繼續做好職工工資總額控制管理,規範各項福利、補貼的計提與發放,經濟效益下降、未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企業,不得計提和發放新增效益工資,並應適當壓縮人工成本支出規模。

五、高度重視現金流量管理,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壹是充分發揮集團資源配置優勢,加大總部資金籌集和調配力度,並結合集團業務特點和組織結構,探索建立符合市場原則、高效安全的資金集中結算、統壹管理模式,努力提高資金集約化管理水平。二是加大銀行賬戶的清理和管理力度,防止賬戶過多造成資金沈澱、管理混亂等問題。三是積極創新集團融資方式,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加強現金流量和資金鏈的管理,防止過度負債經營引發財務危機。四是加強企業債權債務管理,落實應收款項催收責任,減少壞賬損失,加快資金回籠速度和周轉效率,提高盈余現金保障水平。

六、積極創新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模式,增強集團公司控制力。壹是依據集團公司發展戰略規劃,研究制定集團公司財務戰略,合理編制和有效執行財務預算,積極推行全面預算管理,有效配置集團財務資源。二是加大財務信息化建設力度,促進集團各子系統信息的交換、集成與***享,優化業務流程,積極拓展信息系統功能,推動財務業務壹體化,實現適時監測、分析與調控。三是加強財會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嚴格規定投融資、擔保、抵押、資金使用等重大財務事項的管理權限和審批程序,落實管理責任,努力縮短管理鏈條,提升重要子企業的管理級次。四是集團總部要組織做好集團公司及各業務板塊財務績效的定期監測、評價分析工作,參照《中央企業綜合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運用科學的財務分析方法,對企業的盈利能力、資產質量、債務風險、增長能力等財務績效水平以及財務預算指標執行情況進行監測、評價,並為經營管理決策提供切實可行的建議。五是加強總會計師工作職責管理,切實落實總會計師工作權限和責任,探索建立總會計師委派、輪換、履職評估等制度。六是切實加強利潤分配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自身情況制定合理的利潤分配方案,嚴格按照公司法規定在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後,按照“同股、同權、同利”原則分配利潤,切實維護股東權益;集團及所屬重要子企業利潤分配方案應於財務決算上報前報國資委備案。

七、加強資產質量管理,提高資產運營效率。壹是加大對虧損子企業、未納入合並範圍的非持續經營子企業的清理力度,整合有效資產,積極清理處置長期閑置和無效資產。二是要結合財務決算工作對資產質量進行全面調查核實,對於發生減值或存在減值跡象的資產及時、足額計提減值準備,夯實資產質量。三是按照國資委有關工作要求,繼續做好賬銷案存和資產減值準備財務核銷管理工作,積極探索資產損失集中處理方式,進壹步加大清理和追索力度,對形成事實損失的賬銷案存資產和資產減值準備按規定要求和程序進行財務核銷,並及時備案。四是建立切實可行的資產損失責任認定和追究制度,認真分析資產損失產生的原因,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建立資產損失的防範機制。

八、加強財務風險管理與監控,增強風險預警與防範能力。壹是要加強債務風險管理,正確評估償債能力,合理確定債務規模,對於負債率偏高、現金流量不足或存在大量逾期負債的企業,要適度控制投資規模。二是加強擔保、抵押、涉訴等或有事項的清理與應對工作,盡力解除與業務無關的集團外擔保,對於擔保余額超過凈資產50%或發生重大擔保責任損失的企業,要嚴格控制新增擔保規模。三是加強金融及衍生品等高風險投資業務的財務管理與監控。清理和規範委托理財業務,對委托機構經營狀況已經惡化或存在惡化跡象的,要積極采取措施進行資產保全或追收;規範股票投資業務的運作和管理,設立專門機構進行專業化操作,嚴格禁止以個人名義(或個人賬戶)買賣股票;企業從事期貨(權)及其他金融衍生品投資業務的,應當以套期保值或鎖定成本為目的,不得進行投機。對市價波動較大、投資風險較高的業務應實行盯市制度,嚴格控制投資風險。四是加強企業年金、工會經費等表外資金管理,嚴禁將表外資金以個人名義私存私借或違規投資。

九、加強境外子企業財務管理,努力實現境外資產保值增值。壹是明確境外子企業財務管理關系,落實管理權限和聯簽責任,加強業務合同、資金收付等重要財務事項的監督管理。二是加強境外企業及機構的清理,對於長期經營不善或無明確業務的單位應當及時撤並。三是積極探索境外企業工資薪酬管理辦法,健全考核評價監督體系。進壹步規範境外企業會計核算,定期實施檢查或審計,並按照投資關系或財務管理關系,規範編制境內外合並會計報表。

十、全面開展審計監督工作,有效提高審計監督效能。壹是高度重視對所屬子企業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做到“離任必審”,規範審計工作程序,加強審計結果運用,積極探索經濟責任審計的新領域、新方法,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二是加強內部審計隊伍建設,提高內部審計工作效能,逐步實現內部審計職能由查錯糾弊向管理審計、效益審計和風險審計轉變。三是切實開展專項審計工作,對於發生重大決策失誤、資產損失和嚴重財務危機的子企業,通過專項審計工作摸清情況,分清責任,完善管理措施。四是加強財務決算審計管理,選擇符合資質要求的會計師事務所實施財務決算審計,對於審計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整改處理。

十壹、認真做好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的準備工作。中央企業要在2008年底之前全面執行新的企業會計準則,所屬上市公司資產或收入占集團比重較大的企業,應當於2007年率先執行。各中央企業應當抓緊做好新企業會計準則培訓工作,並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充分評估新準則對年度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研究制定集團執行新準則的工作方案,修訂集團公司會計核算辦法,對於新準則要求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等,提前做好價值估算,確保新準則平穩轉換和有效執行。

十二、切實做好財務決算審核、分析和報送工作。壹是切實組織做好集團財務決算審核工作,對集團所屬子企業財務決算認真審核把關,及時發現並糾正企業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中存在的問題。二是按照國資委工作要求,按時報送完整的財務決算報告及相關財務決算資料。三是國資委將進壹步加大企業財務決算審核力度,完善財務決算批復確認制度,開展企業財務決算報告質量評估,及時處理財務決算審核中發現的各類問題,其中:對於企業違反規定人為調節利潤的,將在業績利潤核定中剔除影響金額,金額過大的要求企業重新編報財務決算;對於企業經營管理存在嚴重問題的,將組織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對於財務決算審計不符合規定、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中介機構將給予警示或準入限制。

各中央企業應在2006年度財務決算和2007年度財務監管工作中,認真總結經驗,規範財務會計基礎管理工作,推動內部控制機制建設,積極防範經營風險,強化對各級子企業的財務監管,進壹步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努力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〇六年十壹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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