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支持合理的住房需求,體現了我們對人才的關懷。對大專及以上學歷人才,在本地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自主創業並繳納3個月及以上社保,因工作、上學等各種原因來萬的新市民,給予在我市中心城區購買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並完成契稅繳納的補貼。住房補貼以貨幣形式壹次性支付。繳費標準為全日制博士生5萬元,全日制碩士生3萬元,全日制本科生2萬元,專科生1萬元(含技工院校)。因工作、上學等各種原因來萬的新市民,補助1,000元。補貼以家庭為單位,夫妻雙方不能同時享受。
異地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可在萬申請公積金貸款,使異地職工在萬享受相同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加大信貸融資支持力度,保持我市房地產開發貸款平穩有序。
《辦法》明確提出要減輕個人住房消費負擔。各金融機構要加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力度,根據借款人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合理確定具體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對擁有壹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住房貸款的家庭,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政策。
新建完全學校招生,采購家庭子女戶籍遷入采購地並長期居住的,按照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安排招生;購房家庭子女屬於農民工隨遷子女的,按農民工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安排。
據悉,《辦法》還要求房地產項目審批手續全流程審批時間控制在31天以內;建立房地產企業信用評級制度,根據信用等級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差異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