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什麽是免稅發票
免稅發票是指享受增值稅免稅優惠的單位開具的發票,具體有銷售免稅農產品的農業生產者開具的農產品銷售發票、收購免稅農產品的單位開具的收購發票,以及下崗、殘疾、失業人員等從事的餐飲服務行業,享受國家免稅的稅收優惠政策,稅務部門向其提供的免稅發票。
二、發票有幾種
發票從大類分有兩種。第壹種是普通發票:主要由營業稅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使用,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在不能開具專用發票的情況下也可使用普通發票。第二種是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我國實施新稅制的產物,是國家稅務部門根據增值稅征收管理需要而設定的,專用於納稅人銷售或者提供增值稅應稅項目的壹種發票。但具體的發票又按各行業特點和納稅人的生產經營項目區別,可以說現在社會上對開具發票的程序和要求越來越嚴。
三、常用發票有哪些
常用發票主要有以下幾種:①增值稅專用發票,對壹般納稅人使用。②普通發票,這個比較常見,可以對單位使用,也可以對個人使用。③機動車專用發票,這個只是在購買汽車時才有的發票。④定額發票,就是在發票上印好金額,金額固定,填上日期和開出單位蓋章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與納稅程序有關的情況。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
納稅人依法享有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權利。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對稅務機關所作出的決定,享有陳述權、申辯權;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等權利。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控告和檢舉稅務機關、稅務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
《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壹)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二)避孕藥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