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必須辦理領購發票資格(稅務行政許可)。
流程如下:
壹、納稅人到主管國家稅務局領取並填寫《納稅人發票類型核定申請表》壹份;
2.納稅人應提供信息1。需出示的資料《稅務登記證》(復印件)2份。需提交的資料(1)經辦人身份證明(2)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的印模。
三、稅務機關承諾在期限內提供完整的資料,準確填寫內容,並完成手續。此稅務事宜將在20個工作日內解決。
四。稅務工作的標準和要求1。通過案頭審核系統訪問以下信息:(1)稅務登記信息;(2)營業執照信息是否與納稅人提供的《納稅人受理購買發票票證審批表》壹致,申請的票證資格是否與納稅人註冊信息壹致。2.實地調查通過實地調查,主要是核實納稅人實際生產經營情況是否與所申請的票種信息壹致,是否具備保管和開具發票的能力。通過以上審核,確定審批結果,簽署審批意見,開具發票領購書。
其次,發票的領購流程
壹、業務概述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需要使用發票的,應當按照發票領購簿核定的種類、數量和購票方式向主管稅務機關領購發票。
2.納稅人應提供信息1。發票領購簿2。稅控IC卡(稅控機用於開票)3。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4。使用過的發票存根(除第壹次購買外,稅控發票的購買攜帶已開具的最後壹份記賬聯)。
三、稅務機關承諾提供的資料齊全、手續完備、無違法問題,並當場滿足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