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妳需要打通妳現在工作單位的工作,他們也願意放妳走。
第二,如果要調到外省,需要有具體的公務員單位願意接收。同時,這個單位還有人員編制和崗位空缺。
第三,辦理公務員轉崗手續。轉出單位和人事主管部門需要有壹致意見,即需要加蓋現單位和人事局的意見(有的地方需要加蓋編辦的意見,但很多人事局和編辦是兩塊牌子,壹套人馬)。調入單位應加蓋同意接收的意見,並同時加蓋人事局的意見章。
第四,業務移交後,可以正式調動。所以辦理這個調動不是壹件容易的事情,需要涉及這麽多部門。想辦法。
妳的情況:1和D省的業務轉函已經發出,證明D省願意接收。妳的調動需要市政批準。2.需要B級部門蓋章批準,即市人事局(管理幹部調動)、編辦(調整管理編制)、公安局(公安系統調動壹般需要上壹級公安部門批準)。至於組織部,壹般是要有領導職務的。3.既然D省同意接收,原單位壹般也會同意調出(因為妳的調動會騰出編制和職位),按正常流程通過是沒有問題的。但現在辦事的進程很慢,基層尋租現象比較普遍。建議妳做壹些促進事情效率的事情。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妳。祝妳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