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了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保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物權法》和《NPC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並對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以下簡稱被征收人)給予補償,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公共利益的需要包括:
(壹)國防設施建設的需要;
(二)國家支持並納入規劃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三)國家支持並納入規劃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與資源保護、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為改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居住條件,由政府組織實施的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需求;
(五)為改善城鎮居民居住條件,由政府組織實施的危舊房改造的需要;
(六)國家機關辦公用房建設的需要;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四條房屋征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民主決策、程序正當、補償公平、結果公開的原則。
第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相互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六條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下級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監督。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會同同級財政、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加強對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工作的指導。
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向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舉報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接到舉報的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
確保《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隨處可見,因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很好找,現在找起來也不算太難。關於找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規定,建議妳去這裏看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原因是這裏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規定比較全面,其他地方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規定可能沒有這裏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規定全面。確保妳到處都能找到《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因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很好找,而且現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也不是太全面。關於找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規定,建議妳去這裏看壹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這裏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規定之所以比較全面,是因為其他地方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規定可能沒有這裏國有土地上的規定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