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開稅局官網,
2.點擊登錄,輸入用戶名、密碼,
3.再次點擊登錄;進入到軟件主界面,
4.點擊發票管理;點擊頁面左邊的發票領用;
5.進入到發票申領界面,選擇發票領取方式即可(壹般在網上申領,都是選擇郵寄方式)。
拓展
1、依法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在領取稅務登記證件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發票,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發放《發票領購簿》。
2、納稅人到主管地稅所辦稅服務中心領取並填寫《納稅人領購發票票種核定申請表》壹式二份。需出示《稅務登記證》(副本),需報送的資料經辦人的身份證明、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印模
3、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需要使用發票的,憑《發票領購簿》核準的種類、數量以及購票方式,向主管稅務機關領購發票。納稅人應提供資料:發票購領簿、稅控IC卡(稅控機打發票使用)、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已用發票存根(初次購買除外、購稅控發票攜帶已開具的最後壹張記賬聯)
4、下載開票軟件,進入開票界面,按自己需要開票。
5、個體戶如果需要代開發票,憑妳的稅務登記證、身份證、對方出具的《付款證明》、雙方簽訂的合同等資料,到辦稅服務廳申請代開發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稅務登記證件、經辦人身份證明、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式樣制作的發票專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範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領購方式,在5個工作日內發給發票領購簿。
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報告發票使用情況,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