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二條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制;其他發票,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指定企業印制。未經前款規定的稅務機關指定,不得印制發票。
專票和普票的稅率區別
專票和普票的稅率區別如下:
1、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的稅率為3% ,應納增值稅額=含稅銷售額÷(1+3%)×3%;
2、壹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的稅率為17% ,應納稅額=(不含稅銷售額-不含稅進貨金額) × 17% ;
3、增值稅專用發票壹般只能由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領購使用,小規模納稅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經稅務機關批準後由當地的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則可以由從事經營活動並辦理了稅務登記的各種納稅人領購使用,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也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領購使用普通發票;
4、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僅是購銷雙方收付款的憑證,而且可以用作購買方扣除增值稅的憑證。而普通發票除運費、收購農副產品、廢舊物資的按法定稅率作抵扣外,另外的壹律不予作抵扣用壹般納稅人可以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但是稅率都是壹樣,壹般納稅人與壹般納稅人客戶有交易時,對方提供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認定表,就開具專用發票,否則只能開具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增值稅普通發票則不可以抵扣,但是二者的稅率是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