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營業收入的5%繳納營業稅;
2.城建稅按已繳納營業稅的7%繳納;
3.教育費附加按已繳納營業稅的3%繳納;
4.地方教育附加按65438+已繳納營業稅的0%繳納;
5.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實行5%-35%的超額累進稅率;
6.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免征。
納稅程序如下:
1.納稅人取得營業執照後,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
2、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確定稅務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稅務主管人員;
3.納稅人按照發票管理制度的規定購買和使用發票,並建立內部發票管理制度;
4.納稅人應當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如實申報納稅,並按照要求報送有關報表和資料;
5.納稅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將應納稅款按期繳入國庫;
6、納稅人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進行納稅自查,並有義務接受稅務機關的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條。
(壹)納稅人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開業,並在規定期限內持營業執照和有關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二)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報告生產經營基本情況和納稅事項,稅務機關作出書面納稅鑒定;
(三)納稅人負有納稅義務後,應當按期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按規定期限報送財務會計報表,計算應納稅額,繳納稅款;
(四)稅務登記和納稅評估如有變動,應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並進行稅務登記和納稅評估的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二條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並於每月或季度終了後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次年3月31日前結清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壹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依法享受稅收優惠待遇。依照前條規定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首次納稅義務發生後,依照稅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稅務登記,如實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