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嚴格實用的要求,溫室的認定標準以自然資源部的認定標準為依據,認定“溫室”問題。壹是占用各類農業園區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進行違法建設。主要包括:1,住宅類,如私人莊園、別墅、商業住宅等。;2.經營非農業設施,如餐飲、休閑、度假、娛樂、會議、培訓、物流倉儲、停車場、駕校、酒莊、商業養老、空中花園、人工景觀等。;3、農產品加工,如銅加工、茶葉加工、水果打蠟、果蔬分類等。,並且可以很容易地構建;4.農業嘉年華、農業小鎮、鄉村綜合體等具有農業生產、科技示範、產品研發、科普教育、農耕體驗、產品展示、休閑旅遊等復合功能的壹二三產業融合項目等新興業態。二、非法占用耕地在農業大棚建商品房。主要包括:1,在農業大棚內建設住宅、餐飲、娛樂、會議、培訓、倉儲、廠房等設施;2、農業大棚內科技示範、產品研發、科普教育產品展示設施的建設;3.硬化農業溫室的地面。除了農業道路。三是農業大棚護理房建設嚴重超標,甚至違法違規改變性質和用途,進行住宅經營開發。主要包括:1,農業大棚哺乳室,面積大於19.5平方米(含多個農業大棚* * *帶壹個哺乳室),或有壹層以上;2.違反法律法規改變養老院性質和用途,進行居住、餐飲等商業開發。4.其他情況。主要包括:1、附屬設施及配套設施用地面積超過規定標準和用途(附屬設施占用5%,最多不超過10畝)。農業園區道路建設符合鄉村道路標準(8米寬),但包括鄉村道路在內的附屬設施超過127號文件規定的上限。畜禽、水產養殖附屬設施和種植附屬設施改變為住宅經營開發等非農業活動的;2.與溫室不相連的“哺乳室”。根據附屬設施情況,將對上述各類建築,包括地面直接建築和架空建築進行調查清理。五、未納入清理範疇:1農民自建房屋;2農村基礎設施、公共* * *管理和公共* * *服務用地,如農村文化禮堂、村委會辦公用房、農村道路、農村公園、廣場、農村停車場、體育設施、學校、水利設施、汙水處理站等。;3 .宗教用地、喪葬用地;4 .國家基礎設施、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用地。“大棚房”改造標準堅持分類處置原則,分為以下五類:1。拆遷類1。堅決拆除各類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違法建設非農設施的農業園區,特別是別墅、住宅和休閑度假設施。2、在連棟溫室或大棚內修建商品房、休閑度假房、休閑娛樂設施的,堅決拆除。3、對改變日光溫室用途的廂房、商住開發和出租,堅決拆除。4.養老院旁邊建的長期居住的設施,堅決拆除。5、對原有養殖圈地、改造為工礦倉儲等經營活動,或直接在原有養殖用地上進行其他建設的,堅決拆除,恢復農業用地用途。因政府原因或農民自身原因棄耕的,依法妥善安置。二、整改屬於設施農業的,以下六種情況必須整改:1,大型設施農業項目附屬設施超過上限(5%,10畝)必須改;2、農業園區道路(寬度8米)超標將被更改;3.單個種植大棚(含多棟農房,大概用的是哺乳室)超標的“廂房”(19.5平方米)必須改;4.單個種植大棚內便道(60 cm,破壞耕作層硬化)超標,必須更換;5.大型設施農業項目招牌未設置或設置不符合要求的,必須更換。大型設施農業項目需在出入口顯著位置設立指示牌,標明項目編號、建設主體、建設時間、占地面積、地類性質、土地用途、建設規模、舉報電話和舉報單位等。並在網上宣傳。6.* * *需要整改。對上述整改情況進行登記,並建立臺賬管理。三、完善手續1、符合[2014127]號文件規定的設施農業和農業園區,手續不完善的,完善手續。2、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真正為農業生產服務的項目,違法違規的,經查處到位後,采取壹事壹議的方式上報省市審批,依法完善手續。其他情況下,對於重大專項,采取壹事壹議的方式,向省和國家自然資源督察Xi安監局請示,確定整治方案。第四,嚴厲查處1,追罰。非法占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的,必須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恢復。對前期下達的涉農資金補助項目,由區縣(開發區)農業部門牽頭,配合財政部門進行調查甄別,確認將扶持資金用於違法建設的,由農業、財政部門依法收回。《土地管理法》第四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國家制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明確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前款所稱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修建建築物、構築物的用地,包括城鄉房屋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遊用地和軍事設施用地;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上一篇:從稅收籌劃的角度 談談為什麽 中部地區 西部地區下一篇:4.22地球日活動的五個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