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生屬於由企業自行計算扣除的資產損失,應按照企業內部管理控制的要求,做好資產損失的確認工作,並保留好有關資產會計核算和原始憑證及內部審批證明等證據,以備稅務機關日常檢查。企業處理固定資產小汽車的損失,屬於可自行計算扣除的損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的備案資料後可以稅前扣除。
可以稅前扣除的情形具體如下:
1、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原因的證明資料(包括工商註銷、機構撤銷、列入非正常經營戶、破產公告等證明資料);
2、相關業務活動的合同或者協議;
3、采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
4、貨物運輸的證明資料;
5、貨物入庫、出庫內部憑證;
6、企業會計核算記錄以及其余資料。
稅前扣除的條件具體如下:
1、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合理的支出;
2、稅前扣除憑證還須符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等有關規定。
綜上所述,處置車輛損失是屬於自行計算扣除的,是可以進行稅前扣除的。
法律依據:
《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 第壹條
為進壹步規範和完善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的管理,促進企業所得稅管理的精細化,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十條
企業財產損失稅前扣除不得實行層層審批,企業可向所在地縣(區)級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也可直接向省級稅務機關規定的負責審批的稅務機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