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決人們的就醫問題我國有不少的醫療保險,其中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主要針對的對象是: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壹、辦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需要帶些什麽材料提供以下資料需附原件及其A4紙復印件:1、未滿18周歲的人員:《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未領身份證的可不提供)。2、18周歲以上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人員:《戶口簿》(戶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3、18周歲以上城鎮非從業居民:《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復退軍人需提供退伍或轉業證件)。4、低保對象:《戶口簿》、《身份證》、《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怎麽辦理辦理流程:1、參保人員於相應時間內持本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按繳費標準壹次性繳納次年的大病醫療保險費。2、當年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自達到參保條件之日起90日內持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按繳費標準壹次性繳納當年的醫療保險費,並按規定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待遇時間至當年的12月31日。3、社保所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初審,對符合條件的,填寫《個人參加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信息登記表》;4、對當月受理的申請材料,社保所應在當月及時上報區醫保中心。業務辦理完畢,經辦人員打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增員校對表》當場交給申辦人,申辦人如發現有錯漏的,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到經辦部門糾正,逾期不辦的視作無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