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財務咨詢服務合同

財務咨詢服務合同

財務咨詢是指具有財務與會計及相關專業知識的自然人或法人,接受委托向委托人提供業務解答、籌劃及指導等服務的行為。以下是我整理的關於財務咨詢 服務合同 _ 財務管理 咨詢合同模板,歡迎參考閱讀。

財務咨詢服務合同 範文 篇壹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之規定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企業財務咨詢服務等有關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壹、甲方委托乙方為其財務顧問,幫助甲方辦理如下事宜:

(壹)財務管理咨詢

1、提供財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咨詢服務,為公司財務合法運營提供法律依據;

2、了解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3、了解公司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包括財務管理環境、崗位設置、 崗位職責 、人員分工、控制程序等,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定期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分析,關註公司在籌資、投資、資金運用等多方面的運作,使公司保持健康成長的態勢。

(二)會計核算咨詢

1、提供會計核算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咨詢服務,確保公司財務會計核算的合規合法性;

2、了解公司會計核算制度的建立及其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3、了解公司會計核算基礎工作,包括會計科目設置、電子軟件使用、會計核算程序、會計處理 方法 、會計檔案管理等,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定期對公司會計核算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公司財務會計處理是否符合《會計法》、財務制度、會計準則等法律法規。所有重大項目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現金流量的變化。對常見核算問題是否設置了日常預防 措施 。

(三)納稅籌劃咨詢

1、提供納稅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咨詢服務,在保證公司合法納稅的前提下,減少納稅成本;

2、輔導相關人員熟悉與貴公司經營業務相關的各項稅收政策、法令和稅收征管規定,以及相應的財務會計處理規定。幫助相關人員提高其業務水平,做到依法納稅,不錯不漏。

3、根據公司的主要稅務操作流程與稅務管理特點,設計優化公司稅務操作流程與稅務管理架構;協助公司實施稅務管理完善方案。

4、配合甲方對納稅事項進行籌劃、運作。

(四)審計事項咨詢

1、提供審計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咨詢服務;

2、對公司經營活動中需要提供審計 報告 的事項進行咨詢服務(財務咨詢以外的服務項目另行收費)。

3、配合甲方全程參與審計工作,協助甲方解決審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二、服務方式:

1、遠程咨詢服務(即非現場咨詢服務),實行電話或發送電子郵件的方式。

2、現場咨詢服務。

三、甲、乙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甲方:

1、甲方有關財務方面的問題,可隨時咨詢乙方;

2、在委托期內,甲方可定期檢查乙方為其所做的工作;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合法完整的財務資料,供乙方查閱;

4、根據工作需要為審計咨詢服務工作人員提供辦公條件和 其它 便利。

乙方:

1、積極負責的為公司提供服務,乙方應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各項財務制度指導甲方做好服務範圍內的各項工作,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最大限度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2、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每月到甲方現場工作時間不少於兩天;

3、認真做好甲方所有資料的保密的工作,不得向甲方以外的第三者透露、出示和傳播,否則將賠償甲方因此而帶來的全部損失;

4、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及時準確的辦理工作範圍內的事務。

四、收費標準:

經過雙方商定,顧問費為每季度____元人民幣,在服務的過程中,如增加服務項目,收費項目另行商定。

甲方認為需要進行實地調研,由甲方負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五、付款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真實合格發票後,於每季初支付上季度顧問費;

2、顧問費通過銀行轉賬付至乙方帳戶。

乙方戶名:_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乙雙方合作的期限是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任何壹方需提前終止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協商同意後,本協議終止。

七、本協議為甲乙雙方的商業機密,任何壹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否則將賠償對方因此而帶來的全部損失。

八、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壹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根據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進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不采取訴訟方式,仲裁裁決的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在爭議解決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本協議應繼續履行。

九、任何壹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全部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不負違約責任,但應采取壹切必要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壹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壹方,並在事件發生後7日內向另壹方提交本協議全部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報告,同時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壹、本協議壹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下壹頁更多精彩“財務咨詢服務合同”

  • 上一篇:財務個人試用期總結怎麽做
  • 下一篇:殘疾人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