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質不同
專用發票在國家稅務總局的監制下設計和印制,僅供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使用。增值稅普通發票,是將除商業零售以外的增值稅表少其響命怕房怎壹般納稅人納入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和管理。。
2、簡稱不同
增值稅專用發票簡稱專票,增值稅普通發票通常稱為壹機多票。
3、分類不同
增值稅普通發票由基本聯次或基本聯次附加其他聯次組成。基本聯次由兩個聯組成:發票聯和記賬聯。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格式、字體、欄次、內容等方面與增值稅專用發票完全壹致,根據開票聯次分為兩聯票和五聯票兩種。
4、印制要求不同:
根據新的《稅360新知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制;其他發物記票,按照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指定企業印制。未經前款規定的稅務機關指定,不得印制發票。
5、使用的主體不同:
增值稅專用發票通常只能由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領購使用,小樹必結致末門或服象憲規模納稅人需要使用的,需經稅務機關批準後,由當地的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則可以由從事經營活動並辦理了稅務登記的各種納稅人領購使用,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也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領購使用普通發票。
6、內容不同:
增值稅專用發票除了具備購買單位、銷售單位、商品或者服務的名稱、商品或者勞務的數量和計量單位、單價和價款、開票單位、收款人、生垂細光適問甲開票日期等普通發票所具備的內容外,還包括納稅人稅務登記號、不含增值稅金額、適用稅率早福會剛面帝覺原耐隊、應納增值稅額等內容。
7、聯次不同:
增值稅專用發票有四個聯次和七個聯次兩種,第壹聯為存根聯(用於留存備查),第二聯為發票聯(用於購買方記賬),第三聯為抵扣聯(用作購買方扣稅憑證),第四聯為記賬聯(用於銷售方記賬),七聯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規定,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次的其他三聯為備用聯,分別作為企業出門證、檢查和倉庫留存用;普通發票則只有三聯,第壹聯為存根聯,第二聯為發票聯,第三聯為記賬聯。
8、作用不同:
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僅是購銷雙方收付款的憑證,而且可以用作購買方扣除增值稅的憑證;而普通發票除運費、收購農副產品、廢舊物資的按法定稅率作抵扣外,其他的壹律不予作抵扣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條 發票應當套印全國統壹發票監制章。全國統壹發票監制章的式樣和發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發票監制章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制作。禁止偽造發票監制章。
發票實行不定期換版制度。
第十壹條 印制發票的企業按照稅務機關的統壹規定,建立發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
發票監制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實行專人負責制度。
第十二條 印制發票的企業必須按照稅務機關批準的式樣和數量印制發票。
第十三條 發票應當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發票,可以加印當地壹種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實際需要的,也可以同時使用中外兩種文字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