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長沙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是多少?
土地增值稅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取得的收入為基礎,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扣除項目法定金額後的增值額,向國家繳納的壹種稅,不包括以繼承和贈與方式無償轉讓不動產的行為。現將長沙市土地增值稅核定如下:
1.根據《地方稅務局關於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問題的公告》(地方稅務局公告2015第9號)第十三條:關於房地產開發項目核定征收率的確定問題:
(1)普通標準房核定征收率為6%;
(二)非普通標準房等各類不動產核定征收率為8%;
(3)不能準確區分不同類型不動產的,核定征收率為8%。
2.根據《地方稅務局關於土地增值稅有關政策的公告》(地方稅務局2015號公告)第十壹條規定,納稅人轉讓存量房未按市地方稅務局8號公告第九條規定征收土地增值稅的,主管稅務機關按照8%的核定征收率計算征收土地增值稅,並開具《存量房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通知書》。
2.長沙的土地增值稅征收機關是哪個部門?
1.土地增值稅納稅人應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長沙稅務機關批準的期限內繳納。?房產位於哪裏?,指房產所在地。納稅人轉讓的不動產位於兩個以上地區的,應當按照不動產所在地分別申報納稅。
2.土地增值稅納稅人應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7日內,到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向稅務機關提交房屋建築物產權證書、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轉讓證書、房地產買賣合同、長沙市房地產估價報告及其他與房地產轉讓有關的資料。
在繳納土地增值稅的時候,長沙的朋友建議咨詢當地相關部門,及時繳納,保證自己的房子順利出售,保障自己的權益。以上是我對長沙市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以及征收機關是哪個部門的介紹。希望對長沙朋友繳納土地增值稅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