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流程
(壹)辦理備案手續:填寫《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中國上申報方式備案表》→查驗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查驗《委托代扣稅款協議書》
(二)等候培訓通知
(三)參加操作培訓
(四)上中國進行申報:系統登錄→導入發票信息→生成申報表→發送報表→獲取扣款結果→獲取申報結果反饋信息→申報完成
納稅人在中國上申報系統客戶端進行申報後可即時查詢申報受理結果。如系統顯示“申報受理不成功”,納稅人可根據系統提示的信息修改申報數據並重新申報。系統顯示“申報受理成功”後,納稅人發現申報數據有誤需要進行修改的,應到國稅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作廢申報,之後再重新進行中國上申報。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企業、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如果是繳納增值稅納稅人,需要向主管國、地申請辦理稅務登記證;如果是繳納營業稅的納稅人只需要向主管地稅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證。國地稅辦理稅務登記證手續相同。二、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領取並填寫《稅務登記表(適用個體經營)》1份和《房屋、土地、車船情況登記表》2份;三、納稅人應提供資料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2.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個體)3.房產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四、稅務機關承諾時限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無違章問題,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按照《征管法》的規定: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報之日起三十日內審核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