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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青天·包拯生平事跡。

1.早年孝道:包拯出生於宋真宗鹹平二年,考入宋仁宗天聖五年制中考。他被任命為大理法官和建昌縣令。幾年後,他的父母相繼去世。包拯徘徊猶豫,直到服喪期滿,同鄉多次前來安慰鼓勵。直到遊靜四年,包拯進京聽選,被封天長知縣。

2.開封權:何誌二年(1055)十二月,包拯因包保推薦官員被判有罪,被降職為外臣、知州池州(今安徽池州)職。嘉祐元年(1056)八月,復為博士兼江寧府。[29]?同年12月被召至右知開封府,晉升為右科大夫。

3.巧妙答客:包拯出使遼朝時,遼朝的生活館同伴對包拯說:“妳最近在雄州(今河北省保定市雄縣)開了壹個私門,引誘我們國家的漢奸來刺探邊疆的情報?”包拯說:“妳的涿州城曾經開過私人的門。為什麽非要開私門刺探邊疆?”男人無言以對。

4.清廉:包拯彈劾郴州京西路轉運司,揭露其盤剝災民的勾當,被演繹成殷、開封府、奉命調查賑災的驚心動魄的故事。劇中,叔伯們害人害己,包公因調查此案而被誣陷。

5.嘉佑四諦:宋仁宗嘉佑年間,傅府為丞相,歐陽修為翰林學士,包拯為欽差大臣,胡瑗為國子監講師,天下第壹。當時士大夫說:“財主真丞相,歐陽永樹真翰林學士,包老正真清廉,胡先生。”有四諦之名。

擴展數據:

天盛五年(1027),包拯進士。厭倦了監督禦史,他曾建議訓練士兵,選拔將軍,充實邊境儲備。歷任三司判官,JD.COM、陜西、河北路轉運使。他以戶部三司副使的身份入朝,請求朝廷允許鹽解交易購買。

嘉祐七年(1062),包拯去世,享年64歲。作為追贈,謚號稱為,後被稱為蘇。還有代代相傳的“鮑曉蘇公紀念館”。

包拯清正廉明,剛正不阿,獨立權貴,公正睿智,敢於為民申冤。所以他被稱為“包青天”、“包公”,京城有“達不到聯合,閻羅保老”的說法。後人視他為神,視他為魁星的轉世,因其黑臉形象也被稱為“包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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