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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票的稅票歷史

印花稅的名稱來自於中國。1889年(光緒15年)總理海軍事務大臣奕劻奏請清政府開辦用某種圖案表示完稅的稅收制度。可能由於翻譯原因所至,將其稱為印花稅。其後的 1896年和 1899年,陳壁、伍廷芳分別再次提出征收印花稅,並了解了多國稅收章程。直到 1903年,清政府才下決心正式辦理,但立即遭到各省反對,只得放棄。 1904年軍機大臣奕劻、 1907年度支部因禁止鴉片又請清政府開辦稅收業務並擬就《印花稅規則》及《辦事章稅》,此次終獲批準,再次決定 1908年先由直隸試辦,但又遭商民反對,拖至 1911年辛亥革命至清滅亡,清政府始終沒能實現征收印花稅之事。在此特別指出,西方各國並沒有明確的印花稅概念,早期提出印花稅概念的是中國清政府,其另壹個原因在於清政府為了簡便起見,將各類稅種統統納入了印花稅範疇。印花稅乃是中國的發明。為了實行印花稅制,清政府曾分別於 1896年請英國印制了 3年印花稅票, 1902年請日本、 1908年請美國兩次印制稅票。由於不能實施,惟有“紅印花”後被加蓋成郵票,而日本、美國所印稅票均沒有被派上用場。 辛亥革命後,北洋政府於1912年10月正式公布了《印花稅法》,並於 1913年正式實施。這是中國征收印花稅的起始。1913年至 1949年底,“中華民國”***印制發行了 9套印花稅票,地方印制 29套印花稅票,同時還印制了契稅票、匯兌印紙、司法印紙等稅票。其中有名的為“長城圖”、“嘉禾圖”、“孫中山像”等印花稅票。在此期間,中國***產黨領導的各革命根據地、解放區也印制了多種印花稅票。自 1938年 5月晉察冀邊區開始,東北、山東、華中、陜甘寧、東江等地都印制發行了印花稅票。其中有的是在“中華民國”稅票上加字,有些是由革命政府自行印制的。如“帆船”、“工廠”、“運輸”等印花稅票。

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後,由於稅收不統壹,中央政府於 1950年 1月 30日公布了《全國稅政實施要則》,於 12月公布了《印花稅暫行條例》,並於 1951年 1月公布了《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從此統壹了印花稅法。在此期間,中央政府分別於 1949年 11月發行“旗球圖”印花稅票;於 1952年 7月發行“機器圖”、“鴿球圖”印花稅票,並壹直用到 1958年。當年,全國施行稅改,中央取消了印花稅並將其並入工商統壹稅。1988年8月6日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11號令發布《中華人民***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重新在全國統壹開征印花稅。是年10月1日,正式恢復征收印花稅,國家稅務總局監制發行了新中國第三套印花稅票,圖案表現了宇航、鉆井、海陸空交通、煉鋼、收割機、大學等,該套印花稅票被稱為“建設圖”。 2001年,我國印制發行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圖”壹套九枚的印花稅票,還印制小型張壹枚。2003年,我國又印制發行了恢復印花稅收後的第三套印花稅票“中國世界文化遺產圖”壹套 9枚,同時印制小型張壹枚,六連張壹枚,小全張壹枚,小本票壹種,並制作了紀念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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