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解釋壹下這些專業術語。留抵稅額,免抵稅額,免抵退稅額。
“免”稅,是指對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征本企業生產銷售環節增值稅;
“抵”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
“退”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在當月內應抵頂的進項稅額大於應納稅額時,對未抵頂完的部分予以退稅。
根據稅法關於“免抵退稅”計算方法的有關規定,當期免抵稅額 = 當期免抵退稅額 - 當期應退稅額。 由此可見,當期免抵稅額是指當期免抵退稅額減去當期應退稅額之後的余額,其反映的是“免抵退稅”企業當期從內銷應納增值稅稅額中抵減的那部分出口免抵退稅額,不是企業期末留底稅額,更不是企業次月的期初留底稅額。
3.說說這些是怎麽算出來的?留抵稅額,免抵稅額,免抵退稅額。應退稅額。
1.當期應納稅額的計算: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 其中:
(1)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2)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2.免抵退稅的計算: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其中
(1)出口貨物離岸價以出口發票計算的離岸價為準;
(2)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免稅購進原材料包括從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和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
3.當期應退稅額和免抵稅額的計算:
(1)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2)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0
(二)企業免、抵、退稅計算實例
某自營出口生產企業是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出口貨物的征稅稅率為17%,退稅率為15%。2002年8月有關經營業務為:購原材料壹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價款為200萬元,外購貨物準予抵扣進項稅額為34萬元,貨已驗收入庫。當月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100萬元。上期末留抵稅款6萬元。本月內銷貨物不含稅銷售額100萬元,收款117萬元存入銀行,本月出口貨物銷售額折合人民幣200萬元。試計算該企業當期的“免、抵、退”稅額。
(1)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100×(17%-15%)=2(萬元)
(2)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 =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200×(17%-15%)-2=2(萬元)
(3)當期應納稅額=100×17%-(34-2)-6=-21(萬元)
(4)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100×15%=15(萬元)
(5)出口貨物免抵退稅額=200×15%-15=15(萬元)
(6)按規定,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即該企業應退稅額=15萬元
(7)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15-15=0(萬元)
(8)8月期末留抵結轉下期繼續抵扣稅額為6(21-15)萬元。
(三)相關會計處理
1.企業按出口貨物適用的征稅率和退稅率,計算出口產品本期應分攤計入產品成本的進項稅額,從本期應抵扣的進項稅額中剔除,其會計處理為:
借:產品銷售成本 20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轉出) 20000
2.企業按規定的退稅率計算出的出口貨物的進項稅額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時,其會計處理為: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註:本題此數值為0 3。企業在收到出口貨物的退回的稅款時,其會計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150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150000
4.月份終了,企業將已交的待扣增值稅自“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其會計處理為: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60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