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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小微企業減稅,線上線下區別對待的做法對嗎?

為小微企業減稅,線上線下不應區別對待

3月31日,國家稅務總局與全國工商聯在京***同召開“深化稅收改革助力民營企業發展”座談會。京東集團CEO劉強東在會上呼籲為小微企業和個人商家減稅。他認為,電商是否收稅應該兼顧效率和公平,區別對待,對國家雙創鼓勵扶持的小微企業應該有稅收減免,為其減負;而對於大企業通過網絡渠道形成不公平競爭應該嚴管。

在電商征稅的問題上,劉強東除了贊成為小微企業和個人商家減負之外,還表示有大量機構企業冒充個人網店,不開發票並瞞報營業收入,這樣的漏稅會對實體經濟造成沖擊。而馬雲亦強調大企業小企業不公平確是真問題,與享受各種資源的大企業不同,對小企業該考慮的不是如何征稅而是繼續減稅減負。看來,在為小微企業和個人商家減稅減負的問題上,兩位大佬達成了***識。

今年兩會前後,在《電子商務法》相關的討論中,有觀點將實體經濟衰微歸咎於電商興起,並默認電商基本逃稅,是與事實存在偏差的。實際上,只要是註冊了的企業機構,無論銷售渠道是線上還是線下,都是壹樣繳稅的,而且由於電子交易清晰可查,如果要嚴格規範,電商比實體商鋪逃稅難得多,也就是說,B2C的繳稅和傳統企業並無差別甚至更多。所以,對於電商的征稅爭議主要在於C 2C範圍,是否應該對電子商務平臺上的小微企業或個人商家征稅。劉強東和馬雲在這個問題上難得地達成壹致,認為對小微企業和個人商家,應有稅收減免。

線上的小微企業和個人商家,與線下的小微企業和個體戶,是等同的,甚至在互聯網全面滲入生活的當下有大部分是重疊的。線下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商戶,都是有特殊扶持政策和稅收優惠減免的,如果由於渠道改為了線上,就要征稅,則與政策精神背道而馳。現正鼓勵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有大量的個人創業者尤其是與實物產品相關的創業,電商平臺都是壹個重要出口,如果只盯住龐大的基數而忽略其小微企業的本質,為了擴大稅源而對其征稅,不僅可能扼殺創業項目、造成新的失業,更會約束經濟活力,損傷整體經濟發展。世界電商巨頭亞馬遜,即使目前已將消費稅征收範圍擴展至已設立消費稅的全美45個州,大多數的第三方賣家仍然是獲得了豁免的,這不僅是對小微企業和個人商戶的保護,也是對創業的鼓勵和對經濟活力的保持。

況且,對電商進行無差別征稅,很可能造成重復征稅和征過頭稅。壹方面,現在已經大面積地將營業稅改為增值稅,這種環環相抵的稅種,如果沒有抵扣就會造成重復征稅,而個人商戶基本是沒有進項可以進行抵扣的,所以如果無差別征稅必然會承擔比線下傳統企業及大企業更重的稅負。這就意味著,在無差別對電商征稅的情況下,相較於傳統產業中的小規模納稅人和小微企業,電商小微企業和個人商戶不僅沒有享受到應有的稅收優惠,反而更可能陷入重復征稅和過頭稅的陷阱之中。

對電商征稅,不僅需要對企業屬性進行考量,也需要稅制改革的配合。我國有70%的稅是間接稅,在流轉過程中容易造成重復征稅,這是間接稅在“營改增”後仍存在稅負未減甚至不減反增的重要原因,而在電商平臺上這個問題會被進壹步放大。因此,最根本的方式是推動稅制改革深化,早日改為以直接稅為主的稅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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