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違約金可以稅前扣除;
2.企業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種扣除和以前年度允許彌補的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合同違約金是基於合同的失效或未實現,雙方約定的懲罰性賠償或補償性賠償;
4.企業可以在稅前扣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費用。違約金也是壹種損失,可以稅前扣除。稅前扣除項目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六稅壹費:已繳納的消費稅、營業稅、城建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出口關稅、教育費附加;
(2)增值稅是價外稅,不納入計稅範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能扣除;
(3)企業繳納的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已在管理費中扣除,不再作為營業稅單獨扣除;
(四)其他支出,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除成本、費用、稅金和損失以外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支出。
違約金賠償標準:
違約金壹般要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以合同為準。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實際損失計算,但壹般不得超過30%。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依據,兼顧合同的履行。
綜上,合同的違約金是可以稅前扣除的。企業實際發生的與收入有關的合理費用,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費用,可以在稅前扣除;並征收滯納金;罰款、罰金等。不能在稅前扣除。
法律依據: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五十五條
納稅人發生的資產盤虧和報廢凈損失,在扣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後,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可以扣除。納稅人出售職工住房發生的財產損失不得扣除。
第五十六條
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可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