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單位:
根據《關於印發山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現將2022年度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審核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審核對象
榮成市2021年度安排有殘疾人就業的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
二、審核時間
2022年3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三、申報方式
1.網上申報:用人單位通過電腦直接訪問系統網址
,跳轉到“省統壹政務服務門戶登錄界面”,使用法人用戶進行登錄。或者訪問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搜索框內輸入“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或“聯網認證”進行檢索,在結果內容中找到“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點擊“進入辦理”,使用法人用戶進行登錄。
2.窗口辦理:用人單位攜帶申報材料到辦理稅務登記或扣繳稅款登記所在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審核窗口進行申報。
四、申報材料
1.網上辦理:用人單位註冊後登錄系統,按系統提示填報資料,其中系統可自動調取殘疾人證、殘疾軍人證、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個人工資發放等信息進行驗證,如系統顯示相關信息調取失敗,請將相關證明材料拍照或掃描後上傳至系統。其中: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繳納憑證需上傳在社保系統下載或政務大廳打印的帶公章憑證,工資發放證明可以是銀行流水或其他工資發放憑證。
2.窗口辦理:
《用人單位提交材料真實有效性確認承諾書》蓋章。
《中華人民***和國殘疾證》或《中華人民***和國殘疾軍人證》。
殘疾職工上年度養老保險繳費情況證明。
殘疾職工上年度醫療保險繳費情況證明。
用人單位上年度通過金融機構向殘疾職工支付工資證明。註:材料2至5,系統無法自動校驗到時需提供。
殘疾職工的入職材料。
殘疾人勞務派遣用工認定協議。
五、相關說明
1.2021年度安排有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如在規定時限未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由稅務機關按規定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未安排有殘疾人就業的,直接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不需要進行安置殘疾人就業審核認定。
2.用人單位通過窗口申報,審核工作人員在系統中無法調取相關單位信息數據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相關紙質版證明材料,由工作人員拍照或掃描後上傳至系統。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要求,今年就業審核業務辦理,軍殘證以退役軍人事務部推送信息為準,窗口和網辦均不能以紙質材料進行審核。若有證件與推送信息不符,或庫內無信息的情況,請軍殘人員到當地軍人事務局進行證件報備,直至庫內信息與本人證件相符。
3.用人單位在窗口申報時,應當在《用人單位提交材料真實有效性確認承諾書》蓋章確認呈報材料及信息準確性和真實性。
4.用人單位網上申報通過後,可在承諾辦結日前隨時登錄系統獲取告知信息,了解辦理狀態。審核已辦結的,可以下載打印電子認定書。
5.《用人單位提交材料真實有效性確認承諾書》、網上申報操作手冊可在網址進行下載。
六、聯系方式
用人單位根據屬地原則申報,在申報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可咨詢榮成市殘疾人服務中心:0631-7523817或添加工作QQ:3495622344進行溝通。
附件:
1、法人用戶註冊
2、用人單位網上申報操作手冊
榮成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