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退稅申請可以撤銷多少次?

退稅申請可以撤銷多少次?

法律分析:1。每個納稅人壹個月最多只能更正作廢五次。超過上限後需要更正作廢的,必須到辦稅大廳。2.退稅申請提交後,在稅務機關進行最終審核前,申報可以作廢。但是,如果稅務機關已經審核通過,並提交給國庫部門,則該申報不能作廢,只能在之前申報的基礎上進行更正申報。3.如果已經辦理了退稅,進了金庫,要等金庫結算後再更正申報。

如果退稅進度在1環節,可以直接更正作廢申報;

如果退稅進度處於第二階段,需要先取消退稅,再進行更正作廢;

退稅進度在第三階段的,不能宣布作廢,可以更正或者申請退稅。(提醒:如果稅務審核不通過,會給出原因提示。如果更正了,請註意這個提示。)

如果退稅進度已經達到第四、第五、第六、第七階段,申報不能作廢,但可以選擇更正申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營業收入;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收入。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應當按照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的納稅調整:

(壹)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無正當理由減少個人或其關聯方應納稅額的;

(二)居民個人控制的企業,或者在居民個人控制的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設立的企業,沒有合理的經營需要,不分配或者減少分配屬於居民個人的利潤;

(三)個人通過實施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其他安排獲取不當稅收利益。

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進行納稅調整,需要補稅的,應當補稅,並依法收取利息。

  • 上一篇:通過預收賬款方式銷售產品取得的收入是否要繳納所得稅
  • 下一篇:王誌強天津稅務局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