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壹條 符合以下條件,且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的國內外人才,可以來津落戶:(壹)學歷型人才。包括:普通高校畢業,全日制本科生壹般不超過 40 周歲;具有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壹般不過 45周歲;具有博士學位的研究生,年齡不受限制。(二)資格型人才。包括:獲得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資格的;擁有國內外精算師、特許金融分析師(CFA)、金融風險管理師(FRM)、註冊會計師、註冊稅務師、註冊建築師、註冊勘察設計工程師、註冊資產評估師、律師等執業資格的。(三)技能型人才。包括:在本市用人單位就業,高等職業院校畢業並工作滿 1 年,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並工作滿 3 年,具有高級職業資格、不超過 35 周歲;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 40 周歲;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 50 周歲。(四)創業型人才。來津創辦符合天津產業政策導向的企業創業者,企業穩定運行超過 1 年,創業者累計繳納個所得稅 10 萬元以上。創業團隊核心人才不受年齡限制。(五)急需型人才。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新壹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數字創意、航空天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領軍企業所急需的人才,由企業確定。各區人才辦負責組織所在區領軍企業的資格認定並公布領軍企業名單。
法律依據:《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動計劃》第二條 來津人才可選擇以下落戶地點:(壹)本人或配偶名下的產權房;(二)所在單位集體戶;(三)無產權房、所在單位無集體戶的來津人才,在區人力社保部門指定的人才集體戶落戶;(四)無就業單位的來津人才,在中國北方人才市場人才集體戶落戶並存檔。第三條 引進人才按照以下程序辦理落戶手續:(壹)符合本辦法第壹條前四款條件之壹的引進人才,本人登錄天津公安民生服務平臺,下載“天津公安”手機動終端(APP),在線提出落戶申請,公安部門於 3 個工作日內反饋審核結果。審核通過的,選擇第二條前三款落戶地的,到擬落戶區行政服務中心引進人才聯審窗口辦理準遷手續;選擇第二條第四款落戶地的,在各區行政服務中心均可辦理準遷手續。(二)經認定具有直接推薦資格的領軍企業,引進符合本辦法第壹條第五款條件的急需型人才,由企業人力資源部門提出擬引進的急需型人才建議名單,經企業董事長確認後簽落戶推薦函報區人才辦;區人才辦核準後出具急需型人才認定書,企業人力資源部門或人才本人按照本條第壹款落戶申請方式在線提交相關數據,並持申報材料,到擬落戶區行政服務中心引進人才聯審窗口辦理準遷手續。所有引進人才在領取準遷證後,回原籍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再到各相應公安分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或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