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級幹部是正副的壹部分。
壹、辦公室(地)處:
1、中央* * *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直屬行政機關各部委及下屬各司局和辦事機構負責人中央* * *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副部級機關(黨組)在政協。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和CPPCC直屬機關、事業單位,
3.副省級城市黨委(副書記、常委),人大、政府和CPPCC副職領導,紀委書記。
4.各市(區)黨委、人大、政府和CPPCC的職務,
5.副部級國有企業副廠長和處級企業專職領導,
6.省直部門高校黨政正職。
二、局(地)副職:
1,* * *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直屬行政公署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副廳處,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和CPPCC直屬機關、事業單位正副主任。
3、副省級城市黨委、人大、政府,CPPCC直屬機關、
4、各地市(區)黨委、人大、政府,CPPCC副職,紀委書記。
5.國有副廳級企業的主要領導和正廳級企業的副職領導,
6、省級黨政副職、高校正職。
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
(壹)國務院總理:壹級;
(2)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二至三級;
(三)部級、省級:三至四級;
(四)部級副職、省級副職:四至五名;
(五)處級正職、處級正職、巡視員:五至七級;
(六)處級副職、科級副職、助理巡視員:6-8級;
(7)處級科長、縣級科長、調研員:7-10級;
(8)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8-11級;
(九)處級正職、鄉科級正職、主任科員:九至十二級;
(10)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9-13級;
(11)辦事員:9級至14級;
(12)文員:10-15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