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代理與代理記賬的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稅務代理,指的是代理機構接受納稅人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範圍內,以納稅人的名義,幫助納稅人辦理企業的相關稅務管理繳納事宜。
代理記賬是指將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記賬、報稅等壹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給專業記賬公司完成,本企業只設立出納人員,負責日常貨幣收支業務和財產保管等工作。
2、法律依據和法律後果不同
稅務代理是依據《稅收征收管理法》開展業務的。代理記賬則是依據《會計法》《代理記賬管理辦法》開展業務的。
稅務代理是以納稅人的名義進行的,必須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稅務代理的法律後果直接歸屬於納稅人。
3、工作範圍不同
稅務代理的工作範圍比較廣,可以做代理記賬、可以做代理申報納稅,還可以做稅收鑒證。
代理記賬僅僅可以可以做代理記賬和代理申報納稅,不可以做稅收鑒證。
擴展資料:
代理記賬機構需要具備的條件
根據《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設立代理記賬機構,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
2、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3、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4、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範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代理記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