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契稅減半征收。
房屋契稅減半、減半征收契稅、房屋契稅下調: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聯合發出通知,調整契稅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2、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調整內容為:
3、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壹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
4、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
5、在2009年10月1日(含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之間(含9月30日)已經出售住房且尚未購置住房,並自出售住房之日起壹年內重新購房的,仍可享受原優惠政策。
6、對個人所有的住房恢復征收房產稅是必要的,既有利於調節居民收入和財富分配,也有利於健全地方稅體系。
7、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及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
擴展資料
契稅法有三個新亮點
1、契稅法並沒有涉及稅率優惠調整。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
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2、通過研究契稅法,我們發現,地方政府可以根據住房類型的不同確定差別稅率。契稅法明確了現行特殊方式轉移權屬的規定和契稅免稅政策,並適當拓展了公益事業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
明確了退稅規定。也就是如果房屋買賣合同中途撤銷終止,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稅款。同時,簡化了納稅申報要求,明確了納稅人可在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前申報繳納契稅。
3、“本次新規主要是稅制平移,與原本的暫行條例相比並沒有實質性的變化,因此對於各個行業而言影響也不明顯。”樊勇說,尤其是對房地產行業,政策的平穩也有利於房地產市場的穩定。增加的對公益事業的優惠政策,可以對公益事業的發展起到壹定的支持作用。
百度百科——首套房契稅
中國經濟網——各地房屋交易的契稅優惠政策沒有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