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拍房春天來了!法律解讀新稅費調整。
6月30日,阿裏法拍平臺顯示,15套位於深圳市南山區留仙大道北的寶能城花園突然全部被撤回,這些房原來計劃是在7月1日和7月26日法拍的。價格大致在1293萬元-1505萬元之間,起拍價均價為寶能城的指導價9.85萬元/平方米。
重點來了,15套房源登記日期為2018年,153平方米房源登記價約80萬元左右,131平方米房源登記價僅為69萬元左右。之前,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在拍賣告知裏是這樣說的:
“拍賣成交時,成交價不包含轉讓時雙方的壹切稅、費、應補地價、土地使用費等;與本次過戶相關的雙方需繳納的壹切稅、費(包括但不限於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營業稅及其附加、印花稅,契稅等)、應補地價、土地使用費等均由買受人承擔。上述壹切稅、費、應補地價、土地使用費的具體金額由競買人自行向相關主管部門咨詢。"
而上面的寶能城花園的產權人是項目子公司,其登記價格是69萬元、80多萬元,這樣,就光土地增值稅這壹項算下來就嚇人了(大致算法稅費約800多萬)。
法院這次緊急叫停拍賣,也是要先去和稅務部門核查清楚稅費。深圳中院最新出臺的不動產稅費規定,深圳轄區內中級法院及區級法院掛拍不動產,過戶稅費將由原本“均由買受人承擔”改為“各自承擔”。
現在深圳區法院的拍賣公告已經變成:“拍賣成交時,成交價不包含轉讓時雙方的壹切稅、費、應補地價、土地使用費等:標的物轉讓登記手續由競買人自行辦理,交易雙方按照稅法規定各自承擔相應的稅(費)。標的物原產權人承擔交易環節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從法律上來看,新規規定的各付各稅是沒問題的。我國的《稅收征管法》本就規定了這個大原則,法定的負有納稅義務的個體是納稅人;至於實際交易中的稅費轉嫁和轉移支付,則屬於當事人之間的特殊約定,就如同我們買賣二手房時賣家所要求的實收價道理相同。
說回深圳之前的“壹切稅費均由買受人承擔”,對於具體的執行法官而言,公示時不用細摳稅的名目,壹句話概括了,多簡單、工作量也少很多。各付各稅的新規其積極意義肯定是有的,避免讓競買人踩坑,比如上面說的踩到土增稅這樣的大坑。新政是利好法拍房市場的。
法拍房最新兩大政策解析:法拍需要房票、以房抵債的,也要求房票,不能以法拍來“破限購”。法院負責清場,進行“交吉”,也是壹個利好。那麽,法拍是不是壹個好的投資渠道呢?
競爭對手畫像:
在法拍房市場上,有專門做法拍業務的中介機構,就是接受客戶的委托,幫客戶來競拍;有專門做法拍房的投資散客,非常熟悉某個區域、甚至長期蹲點壹個樓盤的;還有專門做法拍的律師,熟悉訴訟流程和風險,提前知道被拍賣房產和被執行人的具體情況。和這些主體來競價搶壹套心水好房,更多的是拼資金實力和運氣了。有些法拍房,內圈(銀行)已經吃了。有些法拍房,開拍前都是正常的,成交後就住進去了人。就光壹個出價,什麽時候按兵不動,什麽時候舍我其誰,都是有學問的。
被執行人有壹堆的債務,但還好早早買了壹套深圳灣房子,幾番折騰後,終究還是免於拍賣、成功解套。這種案例,主要是因為房子是個漂亮姑娘、好出手;各家在裏面都能把自己的賬算過來;也有墊資機構願意出過橋,因此也就不用走到法拍了。當然,也有很多的房產,壹路走到法拍,壹拍二拍抵債變賣的。
比較下二手房和法拍房:
先說說***同點:都考慮投資選籌的眼光。
再說下不同點:二手房是要求快:臨時放下工作去談、半夜爬起來看盤、折騰到大半夜簽約……有人說,我也能吃苦的,願意大半夜爬起來看盤,可是親,妳的禦用中介在哪裏呢。
中介不是看妳人好就告訴妳房源的,那都是利益長期綁在壹起的。法拍房是要求撿漏和資金量:如果市場價在500萬左右的房,那是非常卷的;如果價格可以提升到1000-2000萬之間的,競爭就會少很多,而且有望挑到心水豪宅。還有,到了變賣階段,因為是不能按揭的,所以如果妳可以壹次性付款,那優勢也是大大的。
2022年的上半年深圳二手房市場屬於極度低迷,上半年成交量創了15年以來的半年度新低。深圳真正的利好政策遲遲不出,加上經濟萎靡,大多客戶都是謹慎、觀望的心態。總之,草莽英雄賺錢的時代已然過去,未來無論二手房還是法拍房,都需要拼專業、拼銀子,再加上壹點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