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申報是納稅人在相應的納稅申報官網上,對月度(壹般納稅人所繳納的稅額、個人所得稅所繳納的稅額)、季度(適用於小規模企業)、年度所產生的項目進行申報,對於稅金根據系統計算進行申報繳納。
其意義是:
1、穩定國家稅收:繳稅義務人在遵循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依據個人狀況,對其選產生的稅費進行繳納,保證了國家的稅收穩定;
2、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中國公民主動依法納稅,廣大群眾之間互相監管、互相催促,培養自覺繳稅的習慣,爭當壹個合格的納稅人;
3、有利於國家提升稅收優惠政策:納稅人繳稅後,可明確提出個人有效合理提議,協助國家持續提升、發布更公平公正的稅收優惠政策,促使稅收優惠政策深得人心;
4、充分保障財政總收入:個人所得稅的征繳範疇很廣,國家也就能從各個方面獲得財政收入;
5、降低貧富差距:個人所得稅的交納,能在壹定水平上均衡社會發展貧富差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第五條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征收管理範圍分別進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領導或者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依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征收稅款。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
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