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年壹次性獎金的個稅處理
(壹)2005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全年壹次性獎金單獨作為壹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受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影響。 發放年終壹次性獎金的當月: 假設X=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 IF X≥0,壹次性獎金除以12找稅率;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IF X 案例壹:居民個人小明2017年12月拿到25000元全年壹次性獎金,當月工資薪金所得為3000元,計算小明當月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X=3000-3500 25000減除500元後余額24500元,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2041.67元確定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元。年終獎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5000-500)×10%-105=2345元;
2017年12月應納個人所得稅=當月工資薪金應納稅額+壹次性獎金應納稅額=2345元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 (二)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可以選擇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除以 12 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壹次性獎金收入×月度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註意:從2019年1月1日起,全年壹次性獎金計算不再考慮當月正常工資收入是否低於5000元。全年壹次性獎金單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不減 60000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依據:《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 2.案例二:居民個人小劉 2019 年 1 月從單位取得 2018 年度全年績效獎金 48000 元,2019 年全年工資 120000 元,不考慮三險壹金,無其他所得收入,專項附加扣除 12000 元。如何計繳個人所得稅? (1)如選擇全年壹次性獎 48000 元單獨計算: 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48000÷12=4000(元) 適用稅率 10%,速算扣除數 210。 全年壹次性獎應納個人所得稅=48000×10%-210=4590(元)綜合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0-60000-12000)×10%-2520=2280(元)
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4590+2280=6870(元) (2)如選擇全年壹次性獎 48000 元並入 2019 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0+48000-60000-12000)×10%-2520=7080(元) 3.選擇單獨計算還是選擇並入綜合所得? (1)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 理解:應納稅所得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壹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 (2)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全年壹次性獎金≤36000元,兩種選擇都壹樣; 理解:無論是否合並稅率級次都是在第壹檔:稅率3%,速算扣除數0。 (3)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全年壹次性獎金>36000元,需要具體分析,收入高者也可能並入納稅更優惠,但是自主分配年終獎和綜合所得數額,最優方法壹定是全年壹次性獎金單獨計稅。 案例三:居民個人小劉 2019 年 1 月從單位取得 2018 年度全年壹次獎金 300000 元,2019 年全年工資 120000 元,不考慮三險壹金,無其他所得收入,專項附加扣除 12000 元。如何計繳個人所得稅? (1)如選擇全年壹次性獎 300000 元單獨計算: 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300000÷12=25000(元) 適用稅率 20%,速算扣除數 1410。 全年壹次性獎應納個人所得稅=300000×20%-1410=58590(元) 綜合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0-60000-12000)×10%-2520=2280(元) 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58590+2280=60870(元) (2)如選擇全年壹次性獎 300000 元並入 2019 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適用稅率25%,速算扣除數31920元: 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300000+120000-60000-12000)×25%-31920=55080(元) 選擇並入納稅更優惠,主要差別是在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時扣除月扣除數,並入計算時扣除年扣除數。 (3)自主分配:將獎金調成36000元單獨發放,另外264000元並入當月工資發放並入綜合所得。 年終獎應納個人所得稅:36000×3%=1080元; 綜合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264000+120000-60000-12000)×25%-31920=46080(元) 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46080+1080=47160元。 可見自主分配,全年壹次性獎金單獨計算最優。 提醒註意三點,壹是假設壹開始就選擇了合並計算,匯算清繳壹般不能重新選擇單獨計算,制度這樣設計主要是為了防止人為調節全年壹次性獎金大小,降低綜合所得稅率所在級數,達到少到稅款。二是全年壹次性獎金政策適用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相關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三是選擇單獨計算全年壹次性獎金時,要註意避開雷區,詳見下文。三、全年壹次性獎金的雷區
年終獎選擇單獨計算,不並入綜合所得計算時可能會遇到雷區,雷區位於稅率表每個區間上限數×12附近,不含本數: 對比年稅率表: 案例四:2019年12月某公司發年終獎,發給甲144000元;發給乙144001元,比甲多發1元;發給丙160500元,比甲多發16500元;假設該公司選擇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算納稅。甲,年終獎144000元:
第壹步,144000除以12=12000元; 第二步,找稅率表,確定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10元; 第三步,計算應納稅額=全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144000×10%-210=14190元; 第四步,代扣代繳稅款後甲實際到手144000-14190=129810元。 乙,年終獎144001元: 第壹步,144001除以12=12000.08元; 第二步,找稅率表,確定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為1410元; 第三步,計算應納稅額=144001×20%-1410=27390.2元; 第四步,代扣代繳稅款後乙實際到手144001-27390.2=116610.8元。 丙,年終獎160500元; 第壹步,160500除以12=13375.00元; 第二步,找稅率表,確定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為1410元; 第三步,計算應納稅額=160500×20%-1410=30690元; 第四步,代扣代繳稅款後丙實際到手160500-30690=129810元。 通過比較可以看出,雖然乙比甲多發1元年終獎,但扣稅後拿到手的獎金反而比甲少拿13199.2元(116610.8-129810);雖然丙比甲多發16500元,但扣稅後拿到手的獎金和甲壹樣多,均為129810元,多發的16500元就是給國家做貢獻了。四、會計處理
(壹)計提全年壹次性獎金時 借:銷售費用/管理費用/主營業務成本——年終獎 貸:應付職工薪酬——年終獎 (二)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年終獎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五、熱點問答
(壹)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94號,以下簡稱94號公告)有關規定,納稅人在2019年度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無需辦理年度匯算,這裏的12萬元,包括全年壹次性獎金嗎?答:如果取得的全年壹次性資金選擇單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則不包括在“年收入”中。如果您選擇將全年壹次性資金並入綜合所得壹起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則包括在“年收入”中。
(二)依據94號公告規定,納稅人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稅務機關在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提供便捷退稅功能,納稅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通過簡易申報表辦理年度匯算退稅。可適用簡易方式申報的,含不含全年壹次性獎金? 答:如果您全年綜合所得和日常單獨計稅的全年壹次性獎金加總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在適用簡易方式申報時,建議選擇並入。通過網絡方式申報的,稅務機關為您提供的“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的預填服務中,包括了全年壹次性獎金繳納的稅款。 但如果您全年綜合所得和日常單獨計稅的全年壹次性獎金加總後收入額超過了6萬元,則需由您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全年壹次性獎金是並入綜合所得計稅,還是維持單獨計稅。通過網絡方式申報的,稅務機關為您提供的申報數據預填服務中,暫不包括全年壹次性獎金,請您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是否並入綜合所得。 (三)全年壹次性獎金,是怎麽預填的? 對綜合所得(含壹次性獎金)年收入額超過6萬元的納稅人,稅務機關預填的申報數據中,不包括單獨計稅的全年壹次性獎金。如納稅人選擇將其並入綜合所得計稅,需在工資薪金欄次通過“獎金計稅方式選擇”將其並入。六、APP操作
STEP1
登錄APP後,進入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收入-工資薪金查看詳情。STEP2
點擊獎金計稅方式選擇進入選擇界面。 若您選擇繼續使用全年壹次性獎金計稅方法單獨計算: 選擇單獨計稅,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其中壹筆單獨計稅,再點擊確定,則該筆單獨計稅的獎金不納入年度匯算的綜合所得中。 若您選擇將全年壹次性獎金全部並入綜合所得計稅: 選擇全部並入綜合所得計稅,點擊確定。您所有的“全年壹次性獎金”都會並入綜合所得申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