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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何判定十大傑出青年,是否有標準 ?

“中國十大傑出青年”評選標準2006年12月28日 星期四 17:46第12屆“中國十大傑出青年”評選辦法

壹、評選宗旨

表彰、宣傳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踐中作出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的青年典型,樹立當代中國傑出青年的光輝形象,激勵廣大青年刻苦學習,勤奮工作,服務社會,建功成才,並在全社會進壹步優化青年成長成才環境,為培養更多適應新世紀祖國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青年人才作出積極努力。

二、評選資格

1.年齡為18周歲(1983年7月20是以前出生)至39周歲(1961年7月20日以後出生)的中華人民***和國公民。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

3.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踐,作出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

三、評選機構

評選活動由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中央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人民日報(含海外版)、中國青年報、光明日報、解放軍報、經濟日報、科技日報、工人日報、農民日報聯合主辦。主辦單位負責人和有關部委的部門負責人組成評選活動組織委員會。組委會下設辦公室(設在全國青聯秘書處),具體負責評選活動的實施。

由組委會成員和有關部委、人民團體的部門負責同誌、各界代表人士及部分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審定委員會。省級團委、青聯和總政組織部等推報單位與評選審委員會***同完成評選工作。

四、評選辦法與步驟

第12屆“中國十大傑出青年”評選分推報人選、確定候選人、候選人公示、投票評選四個步驟進行。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第壹階段:推報人選

各推報單位根據下發的評選意見的要求推薦1至2名本地區、本系統最傑出的青年參選,並按照要求準備推報材料,按時上報。

第二階段:確定候選人

評選辦公室對所有推報人選的推報材料進行審核,將符合推報要求的人選提交組委會,推報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選,不具備參選資格。組委會根據人選的事跡情況,並考慮人選的地區、界別分布等因素,確定30名候選人。

第三階段:候選人公示

通過新聞媒體將30名候選人及事跡向社會公布,同時在網上刊登候選人事跡和照片,在30天內,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如有異議,評選辦公室將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核實,並將核實結果和處理意見提交組委會。對於經核實確有問題的候選人,組委會將取消其參選資格。

第四階段:投票評選

各推報單位在評委會投票前對候選人進行通訊投票,每張得票按0.2票計入最終得票結果。

評委會對候選人進行無記名投票。組委會聘請有關方面人士作為評委,召開評審會,聽取評選辦公室對候選人的報告;聽取網站對候選人反饋意見的報告。然後,進行無記名投票。結合先期進行的各推報單位的投票結果,計算出每壹位候選人的最終得票數。得票數列前10名的候選人,獲得第12屆“中國十大傑出青年”榮譽稱號。

五、實施要求

1.推報單位在確定推報人選時,應與本地區、本系統已經開展的評選活動結合起來,在符合推報條件的基礎上,要著重考慮具有鮮明時代特征和突出業績的人選。

2.推報單位要對所推報的人選進行直接考察,聽取人選工作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意見,聽取組織人事、紀檢、公安和計劃生育等部門的意見(須出具蓋有各部門公章的書面證明)。考察結束後,省級團委書記會議省級青聯主席會議要對人選進行綜合審定,形成600字的考察推報意見(加蓋團委青聯公章)。

3.推報人選需嚴格按要求填寫登記表壹式三份,按統壹格式要求提供3000字事跡材料和500字事跡簡介正本各3份,復印件50份,並提供電子版軟盤。登記表、事跡材料及事跡簡介均須本人簽字,工作單位蓋章,所在行業的省級主管或相關部門審核蓋章,省經團委或青聯復審蓋章,方為有效。

4.推報人選需提供兩寸近期彩色標準照各4張(帶底片),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至少各5張(壹式壹張)。

5.所有人選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事跡材料中涉及到的獎項證書的復印件。

6.推報單位推報2名人選時,人選不能是同壹界別;同壹人選不能連續3次推報。

7.推報單位推報的人選是企業經營者(法人代表)的,須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稅務部門出具的企業利稅指標證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業資產規模評估報告書;贊助社會公益事業的,須提供書面證明。對所有提供復印件的證書或證件的原始證明,推報單位要嚴格進行審查、核對。

8.各推報單位要在9月5日前將人選的全部推報材料及考察中的各種書面證明材料上報到組委會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9.30名候選人確定後,有候選人的推報單位負責制作反映候選人成長歷程、工作業績、突出貢獻和社會影響等情況的個人資料帶,錄像帶要求使用專業制式,片長3分鐘左右,並附解說詞文字稿。

各推報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對推報工作的組織領導。

文件引入第十屆中國十大傑出青年評選情況 第十屆"中國十大傑出青年"評選情況

第十屆"中國十大傑出青年"評選活動自1999年6月2日拉開帷幕,組委會對本屆的評選辦法作了進壹步的修改和完善,在根據以往評選的工作經驗,候選人的推報環節上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各推報單位要對候選人人選進行直接考查,聽取組織人事、紀檢公安、計劃生育等部門的意見,並形成書面推報意見,對推報中提及的獎項和有關指標,須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明。

7月25日推報工作截止,經全國評選辦公室形式審核,***有35個單位推報的55名候選人最後入圍。這些候選人分布在科技、教育、農業、文化體育、醫藥衛生、企業金融、社會服務、解放軍、武警、公安等領域和系統,具有廣泛的代表性。

8月16日,由主辦單位有關領導組成的組織委員會在對候選人申報材料進行認真的審定,確定其中30名同誌為正式候選人,並在光明日報、解放軍報、中國青年報、科技日報等媒體上登載正式候選人事跡簡介,進行了為期壹個月的社會公開征異。

9月25日,由主辦單位領導及有關中央部委、群眾團體等機構部門領導和專家、學者47人組成的評選審定委員會在京舉行評審會,投票產生了本屆"中國十大傑出青年",丁榕等10名同誌當選為第十屆"中國十大傑出青年";王征等20名同誌獲第十屆"中國十大傑出青年"提名獎。

文件引入十三屆評選意見 第13屆"中國十大傑出青年"評選意見

壹、評選宗旨

表彰、宣傳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踐中作出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的青年典型,樹立當代中國傑出青年的光輝形象,激勵廣大青年刻苦學習,勤奮工作,服務社會,建功成才,並在全社會進壹步優化青年成長成才環境,為培養更多新世紀祖國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青年人才作出積極努力。

二、評選資格

1、年齡為18周歲(1984年6月30日以前出生)至39周歲(1962年6月30日以後出生)的中華人民***和國公民。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

3、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踐,作出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

三、評選機構

評選活動由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中央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人民日報(含海外版)、中國青年報、光明日報、解放軍報、經濟日報、科技日報、工人日報、農民日報聯合主辦。主辦單位負責人和有關部委的部門負責人組成評選活動組織委員會。組委會下設辦公室(設在全國青聯秘書處),具體負責評選活動的實施。

由組委會成員和有關部委、人民團體的部門負責人、各界代表人士及部分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審定委員會。省級團委、青聯和總政組織部、武警總部政治部等單位與評選審定委員會***同完成評選工作。

四、評選辦法與步驟

第13屆"中國十大傑出青年"評選分人選推報、候選人確定、候選人公示、投票評選四個步驟進行。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第壹階段:人選推報

推報單位根據評選意見的要求推薦1至2名本地區、本系統最傑出的青年參選,並嚴格按照要求準備推報材料,按時上報。為擴大薦才視野和範圍,優化人選的界別結構,評選辦公室根據需要請有關部委組織人事部門或團委和有關單位推薦人選。

第二階段:候選人確定

評選辦公室對所有推報人選的推報材料進行審核,將符合推報要求的人選提交組委會,推報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選,不具備參選資格。組委會根據人選的事跡情況,並考慮人選的地區、界別分布等因素,確定30名候選人。

第三階段:候選人公示

通過新聞媒體將30名候選人及其事跡向社會公布,同時在網上刊登候選人事跡和照片,在30天內,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如遇異議,評選辦公室將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核實,並將核實結果和處理意見提交組委會。對於經核實確有問題的候選人,組委會將取消其候選人資格。

第四階段:投票評選

各推報單位在評委會投票前對候選人進行通訊投票。

評委會對候選人進行無記名投票。組委會聘請有關方面人士組成評委會,召開評審會,聽取評選辦公室對候選人情況的說明;觀看候選人事跡錄像;聽取候選人公示情況的報告;聽取網站對候選人反饋意見的報告。然後,進行無記名投票。

綜合先期進行的各推報單位的投票結果,計算出每壹位候選人的最終得票數。得票數列前10名的候選人,獲得第13屆"中國十大傑出青年"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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