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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投資的動因

(壹) 由成本收益原則所決定從理論上講,積極投資的興起最主要的原因是由市場因素引起,即成本收益原則所決定的。

在美國,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機構投資者的規模越來越大,以及公司股權宏觀集中程度的提高,機構投資者掌握的股權從絕對量上看已較大,用傳統的被動投資、用腳投票的方式已不能適應環境的變化。

下面兩個模型從成本收益的角度說明了機構投資者采用公司治理型積極投資策略的原因。

股票效應模型:在僅考慮投資壹種股票的情況下,如果pa≥pb+C/S,則投資者選擇參與公司治理(式中Pa為投資者采取公司智力行動後目標公司的股價,Pb為投資者采取公司治理行動前目標公司的股價,C為投資者采取公司治理行動所要付出的總成本,S為投資者所持股份數是壹個常數),隨著投資者持有股份數量S的增大,每股治理成本C/S下降,Pa≥Pb+C/S的可能性越大。股數效應致使股東更大積極性參與公司治理。

公司數效應模型:在投資者投資多種股票的情況下,如果Σ (Pai X Si)≥ Σ (Pbi X Si) +TC,則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式中Pai和Pbi分別為投資者采取公司治理行動後和采取公司治理行動前所持有的第1種股票的價格,Si是投資者持有的第1種股票,TC為投資者為所有參與治理公司所付出的治理成本)。再令Ci為投資者為參與第1家公司的治理所付成本,則因公司治理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分享性致使TC小於ΣCi,並且投資者持有股份的公司數越多,TC小於ΣCi的幅度會越大。公司數效應致使持有股票只數越多的投資者越有積極性參與公司治理。

在股權高度分散的結構下,機構投資者不願意參與公司治理。因為對公司管理層實施監督,需要付出監督成本,但所得到的利益將被其他股東所分享, 自己反而成為“搭便車”的犧牲品。只有當參與公司治理帶來的好處大於監督成本時,機構投資者才願意參與公司治理。下面再用博弈論來進行考察,就可以發現這實質是壹個標準的納什均衡。

在監督成本相同的前提下,機構投資者從監督中獲得的收益要明顯大於小股東。假設某股票的市場投資主體由占大股權的機構投資者和占小股權的小股東組成,采取監督行動之後的股票投資總收益是100單位,監督成本是20單位,則下面圖l的矩陣表明了機構投資者和小股東采取不同策略之後的支付情況(扣除了監督成本)。

從圖l的矩陣可以得知,小股東最明智的策略不是監督,而機構投資者最明智的策略是監督。當機構投資者和小股東都監督時,前者得50單位,後者得l單位;當機構投資者監督,而小股東不監督時,前者得50單位,後者得30單位;當機構投資者不監督,小股東也不監督時,前者得70單位,後者得l0單位;當兩者均不監督時,兩者均得0單位。所以不監督是小股東的占優策略。假定小股東選擇不監督,機構投資者的最優選擇只能是監督。所以這個博弈過程的納什均衡是,機構投資者要擔負起監督責任,而小股東則搭便車。

機構投資者進行積極投資的初衷,是為了盡可能地減少損失,隨著投資活動的增多,壹些機構投資者發現在投資中運用積極投資策略不僅能夠減少損失,而且能夠得到意想不到的好處,於是他們不再充當套牢之後才開口說話的角色,而是成為積極投資策略的倡導者和推動者。近幾年來,有不少美國機構投資者開始主動尋找治理型積極投資的機會,並且獲得成功,例如CaLPERS加州公務員退休系統就是其中之壹。由公司治理活動家孟科斯(Monks)創建的LENS投資管理公司更是其中的佼佼者。LENS被稱為第壹家公司治理基金,而LENS自稱為公司治理投資者、壹種積極投資的選擇,從某種意義上講,LENS已經具備“激進型積極投資” 的雛形了。大家耳熟能詳的股王巴菲特實際上也是壹個典型的積極投資者。

(二)積極投資的本質是控制市場信息

股數效應模型和公司數效應模型解釋了機構投資者進行治理型積極投資的動因,隨著投資實踐的不斷進行,有不少機構投資者開始從治理型積極投資發展為激進型積極投資,並有愈演愈烈的跡象。這種行為用成本收益原則已經很難解釋了,所以有必要從經濟學和投資學的角度來考察積極投資的實質。

l、積極投資在某種程度上回歸“古典企業”是為了減少信息不對稱。

假設股票市場是有效市場,則企業的壹切信息都在股價上得到充分反映,那麽在市場中所有投資者均處於同壹條起跑線上,市場博弈將由投資者和投資者之間、投資者和企業之間的博弈變為主要是投資者和企業之間的博弈。投資者和企業之間的博弈可以用委托代理關系來描述。由於契約的不完全性,在委托代理關系中,投資者和企業管理者處於信息不對稱狀態,投資者作為委托方是未知情者,處於不利地位。管理者作為代理方是知情者,擁有較多的私有信息,處於不利地位。如果投資者不對企業管理者實行監督,由於機會主義的存在(威廉姆森),將難以避免代理人利用信息上的優勢,做出損人利己的行為,即道德風險行為。那種希望通過完善契約來徹底解決信息不對稱的想法是不現實的,按照西蒙的觀點,由於有限理性和交易成本的存在,人們簽定的契約在壹些重要方面肯定是不完全的。當然在某種程度上人們可以通過不斷完善契約使之成為壹種次優契約(即現實中最優的),從而實現投資者和企業管理者之間的均衡。但這種成本仍然很高。

之所以產生委托代理關系,是和現代企業的產生密不可分的。現代企業和古典企業最大的區別在於現代企業是所有權和控制權相分離的,而古典企業是所有權和控制權合二為壹的。所有權和控制權合二為壹就不存在委托代理關系,從而也就不存在信息不對稱問題。積極投資在某種程度上講正是古典企業的回歸。積極投資者通過監督企業管理層(激進型積極投資是直接幹預),由外部治理變為內部治理,由外部股東變為內部股東,實際上在某種程度上實現了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合二為壹,這正是某種程度上的古典企業的回歸。

2.積極投資者希望通過控制市場信息來減少不確定性。

下面再從投資學的角度來考察積極投資。

投資者壹切投資行為的最終目的都是希望在風險壹定的條件下實現收益的最大化,或在收益壹定的條件下使風險最小化。為了實現這個目標,投資者從理論和實踐兩方面總結出各種各樣的方法。傳統的投資分析方法有三種,它們是基本分析法、技術分析法和大量應用數理模型的金融工程(主要是如CAPM模型、ICAPM模型、APT模型、Black—Scholes公式等各種定價模型)。

基本分析最關鍵部分是對企業價值進行評估。運用的方法主要有財務分析(尤其是現金流量分析)、投資項目評估和管理者綜合評估,其他還包括上市公司外部環境(如宏觀經濟環境、法律環境)、所處行業狀況、科技發展的水平、上市公司研發能力、管理制度、產權與治理結構狀況等。

技術分析的理論基礎基於三項假設:市場行為涵蓋壹切信息;價格沿趨勢波動;歷史會重演。技術分析只註重股票變化的表象,認為價量已經綜合反映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因此它不太關心上市公司的實際業務,只要股價呈現出規律性,它就可以利用這種規律性先行壹步,進行套利。

金融工程中的經典資本資產定價理論側重於數量分析和技術分析的結合,由於在投資實踐中屢屢受挫,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國際著名金融工程大師默頓(Robert C.Merton)參與管理的美國長期資本管理公司(LTCM)出現巨額虧損就是壹例,因此不得不進行改革。近期的金融工程理論(如Eugene F fama and R.F Kenneth,]996)已開始將數理分析與基本分析結合起來,廣泛地用於考察股票收益的行為模式中。

普通投資者在進行投資管理時,壹般先用上述方法中的壹種或幾種來選定投資目標,然後再進行投資組合。投資者壹旦執行投資計劃,就只能希望自己的分析完全正確,希望事態的發展和自己的預期完全壹致。但實際上,無論投資者采用哪種分析方法,也無論投資者多麽聰明,整個投資過程的立足點總是建立在對市場提供的信息進行判斷的基礎上的,股票的買賣實際上是市場信息的買賣。這樣,問題就出來了:首先,市場信息是否準確是判斷的基礎,但投資者無法保證市場信息是準確無誤的;其次,投資者無法保證自己能夠正確理解市場信息,並據此作出正確的判斷;再次,即使市場信息是準確的,投資者作出的判斷也是正確的,但市場信息只是壹個靜態指標,它反映的是過去和現在的狀況,投資者據此作出的判斷只能是對過去和現在情況的判斷,並不能由此推及將來。也就是說,現在正確並不等於將來也正確,假設情況發生變化,投資者根據現有信息作出的投資策略就有問題了。

更為關鍵的是在有效市場理論推出後,連投資者的判斷是否有用也倍受懷疑,因為在壹個有效的證券市場中,由於信息對每個投資者都是均等的,任何投資者都不可能通過信息處理獲取超額收益。因此,信奉有效市場理論的投資者認為戰勝市場是很困難的,最好的辦法就是相信市場,分散投資,選擇指數化的投資組合,以求獲得市場平均的收益水平。因為認識到市場信息的不確定性,投資者開始嘗試運用積極投資策略。

再來看這樣壹個推導過程:傳統的投資分析方法依賴於對市場信息的判斷壹對市場信息的判斷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壹這種判斷的不確定性導致投資結果的不確定性。

既然傳統分析方法從本源開始就存在不確定性,要減少最終結果的不確定性,就要從本源做起。要達到些目的,可選擇的方法有三種:第壹種方法是徹底放棄對市場信息進行判斷,相信市場,結果就變成被動型分散的指數化投資組合;第二種方法是通過獲取內幕信息來保證市場信息的準確性,但這種方法為各國法律所不允許;第三種方法就是控制市場信息。控制市場信息又可分為兩種,壹種是操縱股價,另壹種就是積極投資。

積極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的“積極” 程度不同,對企業的影響就不同,進而對市場信息的控制程度也不會相同。

治理型積極投資對於企業只進行較淺層次的幹預,因此對市場信息只能是加以影響,還談不上控制。激進型積極投資對企業的參與程度較深,由此對市場信息能夠進行控制。

還有壹些激進的積極投資者覺得僅僅對市場信息進行控制已無法滿足自己的需求,為了獲得更為有利的市場信息,他們不惜對上市公司進行價值再創造,反映在市場信息上,可以稱之為市場信息創造者,這是最為激進的壹類積極投資者。

積極投資者幹預企業的程度不同,所花費成本不同,所帶來的收益也不同。投資者之所以願意花費更大的成本去幹預企業,必定是和更大的收益相聯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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