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達到知識產權保護的產品,並且申請了知識產權保護,當然妳說的這問題就肯定存在了。這種情況妳可以了解壹下,該知識產權年限有多久(發明專利10年,實用專利5年,具體情況還要查證,有提前申請已過了幾年的),然後考慮簽訂多久的供應合作合同。
3、可在簽訂合作合同時,明確提出這個問題,以補充協議的形式,要求合作多久後(比如3年)可取得該產品的知識產權使用權,這樣就把前面1、2點提到的需要考量的問題拋給對方,把主動權掌握在自己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