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30%。
技術入股是以知識或知識產權、技術訣竅、設備、廠房等作為出資的行為。以技術人員作為資本股份投資於合資企業或聯營企業,從而獲得企業的股權。
技術股與資本股壹樣有權按股份比例擁有企業和股份分紅。企業的經營管理權壹般不是按股份比例承擔,而是由各方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