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壹點,壹般意義上的公益演出絕大部分也並不符合免費表演的概念。即使如賑災義演等,從法律條文上來說,大部分義演還是要向觀眾收費的,而且也可能有贊助行為。嚴格來說,這樣的演出也是需要向權利人支付報酬的。畢竟妳公益的是別人的歌曲,未征得權利人許可,妳是不能演出的。
總之,這個免費表演的界定在實際操作中是很難的。用句時髦的話來說,這得需要演出主辦方有壹顆“道德”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