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機密,必須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信息,這是對商業秘密獲取難易度的要求。所謂不能從公開渠道獲取,實質上是要求商業秘密不能向社會公開,壹旦公開便進入了公***領域,不再是商業秘密了。
廣義地說,構成壹個企業競爭優勢的任何機密的商業信息都可以被認為是商業秘密。除持有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經許可使用這些信息都將被認為是壹種不公平競爭行為和侵權行為。
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中規定:“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