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貨前,國外供貨方應向進口口岸所在地商檢局申請辦理進口舊機電商品檢驗預備案書(7~15個工作日);
2.在備案的同時,合理安排通知國外供應商發貨;如需辦理舊機進口許可證,應同時辦理;
3.貨物到達香港後,我公司負責換單、發貨、倉儲,並安排香港檢驗公司進行檢驗。檢驗後,獲得合格證書,我們申請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證書。
4.中間檢驗合格後,安排駁船將貨物運至進口口岸,同時與國內進口口岸商檢局交換原始記錄簿和檢驗檢疫證書;
5.貨物到達碼頭後,憑換單提貨,取得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預檢驗記錄,安排檢驗檢疫,在當地口岸申請檢驗檢疫通關單,向海關申報(報關-估價稅-海關驗貨-放行);
6.壹般流程總結:準備進口資料——申請商檢——申請舊機電設備進口許可證——安排——安排駁船到當地堆場——在進口口岸,安排商檢——通關——報關、估價、稅單、繳稅——海關現場查驗核實——提貨放行——交付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