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範圍: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適用於企業發證、換證、遷址、增項的生產許可證申請。集團公司及其下屬單位共同收集證據的,由集團公司及其下屬單位分別填寫申請表。附加項包括增加產品單位、增加規格型號、升級產品、增加集團公司下屬單位。
覆蓋
2.1產品類別:填寫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目錄中所列的產品名稱。
2.2產品名稱:有實施細則的產品名稱。
2.3企業名稱:填寫企業營業執照中的註冊名稱並加蓋公章。
2.4聯系電話:填寫企業有效聯系電話。
2.5聯系人:填寫企業內負責辦理生產許可證的人員姓名。
2.6申請類別:根據企業申請,集團公司在□“其他”後分別打“√”,在“增加”前打“□”。
2.7申請日期:填寫企業實際申請時間,用阿拉伯數字表示,如“2007/04/28”。
3.申請企業的基本情況
3.1企業名稱、住所、經濟類型:填寫企業營業執照中的註冊名稱、住所、經濟類型。
3.2生產地址:填寫申請企業實際生產場所的詳細地址,並註明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縣)、路(街道、社區、鄉、鎮)、號(村)等。
3.3年總產值、年銷售額、年納稅額、年利潤:填寫企業上年實際完成情況,對於新投產且實際生產期不足壹年的企業,這四項指標留空。
4.申報產品的基本信息
4.1國家產業政策相關信息:根據國家產業政策要求,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填寫。
4.2產品單位、產品品種、規格、型號:根據產品實施細則的規定填寫。
4.3壹次申報產品數量較多的申請企業可附頁,附頁應註明“產品基本信息申報附頁”。
5.集團公司下屬單位明細
5.1本表適用於集團公司的證據收集。集團公司與其下屬單位共同申請生產許可證的,集團公司應當填寫其共同申請的下屬單位信息。不要求非集團公司的企業形式。
5.2與集團公司的關系:填寫子公司、分公司、生產基地等信息。如果壹頁不夠,可以增加頁數,附頁註明“集團公司下屬單位明細附頁”。
6 .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受理申請。
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應當填寫“同意受理”或者“不同意受理”,註明受理日期,並加蓋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公章。
7.企業實地核查結論
組織企業現場檢查的單位應填寫“企業現場檢查合格”或“企業現場檢查不合格”,註明填寫日期,並加蓋組織企業現場檢查的單位公章。
8.產品質量檢驗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