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企業加蓋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企業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名稱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企業變更名稱,應當向其企業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名稱超出其企業登記機關管轄權限的,由其企業登記機關向有該名稱登記權的企業登記機關申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的犯罪。
1、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3、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結算業務的4、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犯非法經營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非法經營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上述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