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進行稅務登記變更(前提是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上的企業名稱都已經變更);
二、將已經填開和沒有填開的發票(包括向稅務機關領購或者向稅務機關申請自印的發票)向稅務機關進行繳銷;
三、重新向稅務機關申請領購或者自印發票;
四、新的發票專用章可以先行刻制,但必須與變更後的企業名稱相同;
五、履約雙方就壹方主體名稱變更事項簽訂補充協議或者變更名稱的壹方單方向另壹方作出書面說明。
壹、公司變更提交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4、涉及股權轉讓和交換的需要簽訂股權轉讓合同書,需要新舊股東簽字);
5、變更後股東為夫妻的,需要補簽夫妻財產分割證明。
二、公司變更登記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新法人簽名、蓋章));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新法人簽名、蓋章));
3、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簽字、蓋章));
4、股東會決議(簽字、蓋章));
5、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6、變更登記審核表);
7、營業執照頒發及歸檔記錄表。
以下按情況提交:
1、房產證明及無償使用證明(租賃協議);
2、法定代表人信息表(法定代表人變更)簽字、蓋章;
3、股東出資信息表(註冊資本、實收資本變更)簽字、蓋章;
4、股權贈送(轉讓)協議,贈送的需直系親屬證明,否則需到稅務交稅;
5、關系證明;
6、經營範圍變更涉及前置許可的,提交前置許可復印件;
7、變更事項涉及需報批準的,提交批準文件或許可證書復印件(簽字、蓋章);
8、新股東或發起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股權轉讓)。
三、變更公司名稱所需要的資料
1、新公司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2、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3、公章;
4、法人身份證;
5、原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