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已整合);
2.法人身份證;
3.預留印鑒和公章。
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程序如下:
1.把資料帶到目標銀行,填寫開戶申請表,等待銀行開戶。
2.銀行將信息提交給PBOC。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後,頒發開戶許可證和機構信用代碼證書。
3.等銀行通知妳去網點拿開戶許可證和機構信用代碼證書。銀行激活賬戶。賬戶正常使用。
但開立專用賬戶需要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
妳需要帶以下材料:
1.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2.公司章程;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合夥人或股東身份證復印件;
5.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五章(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合同專用章、發票專用章);
7.當地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基本賬戶是指存款人開立的用於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銀行結算賬戶,是存款人的主辦賬戶。基本賬戶是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主賬戶,日常業務活動的資金收付和工資、獎金、現金的支取均可通過該賬戶辦理。首先,客戶需要通過銀行進行日常結算,因為我國規定企業的經濟往來除了按照國家規定可以使用現金的情況外,必須通過銀行轉賬結算,企業必須在銀行開立賬戶辦理轉賬結算。基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賬戶。在這個賬戶裏保存著企業的主要資金,儲戶的工資、獎金等的取現只能通過這個賬戶辦理。壹般情況下,存款人只能在壹家銀行開立壹個基本存款賬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開立基本賬戶是開立其他銀行結算賬戶的前提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四條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定。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由分公司管理的物業承擔。不夠的,由法人承擔。
第七十五條發起人為設立法人而進行的民事活動的法律後果,由法人承擔;未設立法人的,法律後果由設立人承擔。有兩個以上發起人的,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第三人有權選擇請求法人或者發起人承擔因設立法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而產生的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