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上午,江蘇新世紀大酒店1908房(當天是預走房)客人沒有結賬就離開了酒店。當日下午2點多,客人打來電話通知退房,幾天後來店結賬。可是酒店規定的退房時間是在13:00整,由於超出壹個多小時,電腦自動加收了半天房費。幾天後,客人來結賬時發現房費與預計的有出入,於是以酒店失誤為由不予承認。酒店大堂最終以免收這半天房費作為處理結果,並要求往後客房服務員在每日13:00前必須逐間查報無人無行李房。
評析
這是壹個典型的無人無行李房案例。無人無行李房的查報本就是壹項補救措施,到了退房時間客人不退,主要責任應在客方,按照合同契約和酒店規定,確實應加收房費。
此類客房究竟該如何操作呢?如果服務員壹間壹間地敲門詢問,無疑會打擾客人的休息,客人也會產生不安的心理。壹般來說,在住房分為兩種類型:當天不走的與當天預走的。對於當天不走的在住房,由於他的押金足夠,不存在逃賬問題,所以通常不必擔心客人會忘記退房時間,也就無需主動查房。但樓層服務員如果發現了無人無行李房,還是應當及時把信息傳遞給前臺,以確認是不是外宿房等,可備客滿時的應急之需;而對於當天預走的在住房,總臺收銀應提前半小時加以控制。對為量不多的預走房應做好提醒工作,主動打電話向客人了解情況,是續住?還是退房?如房內無人接聽,才應通知樓層服務員去查房況,然後將結果報回給收銀處理,收銀處理不了的問題,再請示大堂經理。如此壹來,整個過程也就清楚明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