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同時再做手工賬,但電子計算機做賬的需要符合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
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
第七條單位可以利用計算機、網絡通信等信息技術手段管理會計檔案。
第八條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單位內部形成的屬於歸檔範圍的電子會計資料可僅以電子形式保存,形成電子會計檔案:
(壹)、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來源真實有效,由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和傳輸;
(二)、使用的會計核算系統能夠準確、完整、有效接收和讀取電子會計資料,能夠輸出符合國家標準歸檔格式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設定了經辦、審核、審批等必要的審簽程序;
(三)、使用的電子檔案管理系統能夠有效接收、管理、利用電子會計檔案,符合電子檔案的長期保管要求,並建立了電子會計檔案與相關聯的其他紙質會計檔案的檢索關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電子會計檔案被篡改;
(五)、建立電子會計檔案備份制度,能夠有效防範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人為破壞的影響;
(六)、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不屬於具有永久保存價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
根據《會計法》規定:
第十三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符合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其軟件及其生成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也必須符合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五條 會計賬簿登記,必須以經過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
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其會計賬簿的登記、更正,應當符合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擴展資料:
管理要求
新《管理辦法》在會計檔案的範圍、保管、移交、銷毀等方面對電子會計檔案均進行了相應規定,主要包括:
壹、將電子會計檔案納入了會計檔案的範圍,規定會計檔案包括通過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傳輸和存儲的電子會計檔案。
二、規定滿足壹定條件時單位內部生成和外部接收的電子會計資料可僅以電子形式歸檔保存。
三、要求電子會計檔案移交時將電子會計檔案及其元數據壹並移交,且文件格式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壹並移交。四是要求電子會計檔案的銷毀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會計管理機構和信息系統管理機構***同派員監銷。
百度百科-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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