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定重要性水平,並評價隨著審計工作的進展,重要性水平的判斷是否仍然適當;
2.考慮會計政策的選擇和運用是否恰當,財務報表的列報是否恰當;
3.確定需要特別考慮的領域,包括關聯方交易、管理層持續經營假設的合理性或交易是否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
4.確定分析程序實施中使用的期望值;
5.設計和實施進壹步的審計程序,將審計風險降低到可接受的低水平;
6.評價所獲得的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適當性。
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是壹個持續的、動態的收集、更新和分析信息的過程,貫穿於整個審計過程。
評價對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了解程度是否恰當,關鍵是看註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了解是否足以識別和評價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如果通過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所獲得的信息足以識別和評價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並設計和實施進壹步的審計程序,那麽了解的程度就是適當的。當然,要求註冊會計師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程度,低於管理層為了經營管理企業而需要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程度。